細看之下,果然被他發現了疑點。
屍體附近的血跡不合情理。
照理說,這樣重拳擊打之下,血肉會飛濺到哪裡都是。
但羅彥經過觀察,血滴只分布在屍體附近二三十公分的範圍內,而且很多血滴都不是斜飛狀,更像是垂直滴下的。
更遠一點的地面,乾淨得像個鏡子一樣。
造成這種現象只有一個可能,屍體是被人打死之後,再搬進來的。
也就是說,這裡不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經羅彥一提醒,顧誠的表情微微一變,也跟著蹲了下去。
他同意羅彥的看法,而且有點懊惱。
這麼明顯的線索,自己竟然沒發現?
“不怪你們,我猜應該是佈置的人故意把屍體弄得很恐怖,讓人生出一種想遠離的意識。只要離得遠了,就會忽略這些細節。”
羅彥繼續道:“你們還忽略了一件事。雖然腕錶很堅硬,但屍體的手腕被人打得粉碎,這種力道之下,腕錶也能保持完好?就算能夠保持完好,表扣也有一點損傷吧?”
“這……你說得對。”
顧誠臉頰有點發燙,自己辦案十幾年,竟然還沒一個新人看得仔細。
丟人啊。
“很明顯,腕錶是兇手故意留下的。目的是為了誤導我們屍體的身份就是陳華。那麼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推斷,這具屍體肯定不是陳華。這是陳華把腕錶取下來,套在屍體的手上。我猜測,陳華現在以另一人的身份活著。”
顧誠倏然一驚:“陳華還活著!?”
忽然又想到另外一個漏洞:“但是腕錶和中樞控制器不配套,只要超過一天就會觸發強電。”
“嘿嘿,既然他能取下腕錶,要把強電弄掉也不是不可能吧?”
顧誠喃喃道:“要做到這點只有兩個可能,陳華背景深厚,或者他是個不怕強電的高階暗化人。”
羅彥點頭同意,說道:“打死被害者的兇手,有可能是託尼,也有可能是陳華,或者他們的同伴,暫時還推斷不出來。但這並不重要,我們只需知道,陳華仍然逍遙法外,他還是個心狠手辣,心思縝密的人。至於被害者的身份嘛,我覺得可能是陳華隨便找來的替罪羊。”
羅彥的眸子在屋內不停觀察著,忽然話鋒一轉。
“一個畫家,經常用到彩色筆,地面多少都會留下一點痕跡吧?然而並沒有,甚至乾淨得離奇。我猜陳華不止愛乾淨,還可能是個潔癖。他要儘可能地保持地面的乾淨,這也是作出這個佈置的動機之一。”
“越是有追求的藝術家,就越是偏執。對家的要求都那麼高,那麼他一定很珍視他的作品。但除了抽屜裡的草稿外,他沒留下一張作品。你再看看屋裡的擺設,根本沒有一處可以放作品的,因此我懷疑,他應該有一個藏畫的地方,我們還沒找到。”
顧誠道:“也許是那種可以捲起來的畫紙,被他帶走了呢。”
羅彥搖頭:“他連別人臨摹的名畫都裱起來,何況是自己的畫作,只會儲存得更好。要在短時間內把畫紙拆出來再帶走,還要做出那麼多佈置,我覺得不可能。”
顧誠道:“但是我們都檢查過了,這裡沒有可以藏畫的地方。”
“不,你們忽略了一個地方。”
“哪兒?”
“床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