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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心若死灰的葉婉清

常遇春可是一代名將,雖說如今故去,但建立的功勳,足以讓後世子孫享用無窮了。

能夠和常府的大公子結為親家,對葉雄來說可算是高攀了。

“小女並無婚約在身,這就謝過大嫂了,若是能成,必然少不得大嫂這個媒人。”

葉雄有些欣喜的說道,自家堂哥雖為侯爺,但常年不在京師,若是能攀附上常家,對葉雄來說便是前途無量。

“那便好,既無婚約,那我明日便回告常府,而後定個日子,先把婚書籤下。”

“好,多謝大嫂了。”

葉升在一旁喝茶,等兩人說完,便開口道:

“你的事情,兵部已給了回覆,這幾日便會定下來,好生在府裡待著不要亂跑,等候通知便可。”

“是,大哥。”

.........

“不好了,不好了,小姐。”

青兒一路急匆匆的朝著後院跑去。

“慌慌張張的,成何體統,這裡不是老家,讓人看了去可會被說閒話。”

葉婉清正在練字,青兒推門進來,手一抖,就有墨水滴落,便對青兒訓斥道。

“小姐,大事不好了,我剛才在前院聽人說,常府找人過來提親了。”青兒緩了口氣,焦急的說道。

“提親便提親,幹你何事,用得著如此慌張。”葉婉清持筆沾墨,便打算繼續練字。

字帖上乃是北宋詞人李之儀的詞。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

只剩下三字了,葉婉清打算寫完,只是當落筆下紙的時候,青兒在一旁臉都漲紅了,快速的說道:

“小姐,那常府提親的物件,可是小姐你呀。”

‘噹啷’

葉婉清聞言,手中一軟,筆尖掉落紙上,好好的一副字帖眼看就要完成,便毀掉了。

“你說的可是真的,莫要騙我。”葉婉清的聲音,有些顫抖的問道。

這話當真就如一道晴天霹靂,直接轟在她的身上。

“小姐,我再三確認過了,千真萬確,再過不久,老爺就要過來跟你說了。”青兒著急道。

話語剛落,門外便傳來了葉雄的爽朗笑聲:“清兒,可在房間。”

這一刻,由不得葉婉清不信了,只是剎那間,眼眸便一下通紅,蓄滿了淚水。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大明,男女婚姻,可由不得自己做主,都是由父母一手操辦。

多數的男女在結婚前是無法見面的,所謂掀蓋頭,便是隻有在新婚那天,才能相互見面。

一旦雙方父母定好,婚書籤下,那麼事情便是成了。

如若男子或女子違抗,那便是不孝,大明律中,不孝便是犯了忤逆罪。

忤逆可是大罪,處死都算是輕的,僅次於謀反叛亂大案,一旦縣裡出了忤逆大案,縣官要撤職待參,甚至會獲充軍發配。

而“忤逆”罪的極刑比凌遲還要殘酷,大明律中便是採取“剝皮揎草”“磨骨揚灰”。

這便是為何葉婉清聽到自己將要被定親,心若死灰的緣故。

一旦婚書被定下,那可就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