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到底是怎樣的?”
遊梓暉就告訴方自歸,那天三個警察突然衝進來,嚇得他當時就萎了。警察進來以後很有經驗,讓三名違法人員穿上內衣立即蹲下,一個警察提問,一個警察拍照,一個警察翻東西。然後,翻東西的警察就從垃圾桶裡翻出了幾個套,還調侃遊梓暉,說量這麼大,是個年度大案啊,一點也不顧及遊梓暉驚慌失措的心情。遊梓暉答不上小姐的籍貫,加上垃圾桶裡有確鑿的證據,遊梓暉和兩個小姐就被戴上了手銬,抓進了派出所。
“你怎麼會用了呢?”方自歸疑惑地問。
“你忘了嗎?”遊梓暉道。
方自歸想起來了,多年不操作,細節都已經模糊了。
雖然警察衝進來時遊梓暉受到驚嚇,但在去派出所的路上,遊梓暉漸漸冷靜下來,決定就按小姐叮囑自己的,堅持說這件事情的性質是一夜情。
一夜情不算違法,而且發生一夜情,確實不必知道對方的籍貫,只需知道對方的性別,邏輯上完全沒有矛盾。遊梓暉帶兩個小姐去小旅館前,已經在一起唱了兩小時的歌,在生活和工作節奏越來越快的新時代,兩個小時,理論上是可能培養出足夠上床的感情了。邏輯上比較不合理的,就是一見鍾情後,通常是兩情相悅,現在出現一見鍾情三情相悅的佳話,在自然界和社會上都比較罕見。
在審訊室裡,負責審訊的警官對三個人的互動過程問得非常詳細,不知是因為對工作嚴謹還是想研究這種操作的真諦,最後還問遊梓暉爽不爽,讓遊梓暉心理上差點兒崩潰。雖然覺得很變態,遊梓暉也只好一一回答,可一旦涉及到是嫖娼還是一夜情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遊梓暉始終編著一見鍾情、三情相悅的瞎話。審到凌晨兩點,警官記了好幾頁的性愛筆記……不,筆錄,但遊梓暉就是不承認嫖娼,警官也累了,睡覺去了,遊梓暉就被拷在審訊椅上捱了整整一夜。
遊梓暉發現,那張不人道的審訊椅是由鐵條焊接而成,焊接質量遠遠不如機庫門的活動柱,所以坐在上面,怎麼都很難受。
夜深人靜,沒有月光,遊梓暉又冷又餓又累,但是又睡不著,又沒法跟外界取得聯絡,人生中,就第一次產生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感覺,只覺得度秒如年。
第二天審問,警官施加了更大的壓力,說這案子可大可小,要是遊梓暉拒不改變態度,他們有辦法特赦那兩位小姐,讓小姐串供,然後把這個案子弄成聚眾淫亂,那就是要入刑的。遊梓暉這時已經身心憔悴,立即眼睛一亮,馬上問怎樣小法。警官說,接受五千元罰款,當天就可以走人。遊梓暉一聽,放了心,當即表示接受罰款,甚至罰雙倍都可以,罰雙倍,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與公平。警官聽遊梓暉這麼說,態度也立即緩和下來。
負責審訊的警官帶遊梓暉去和自己的領導談罰款,領導態度比較溫和,拿出一張紙讓遊梓暉寫保證書。遊梓暉有些懷疑,問,不是交罰款就走人嗎,怎麼還要寫保證書?領導笑眯眯地反問,罰款要有理由啊,沒有保證書,罰款怎麼入賬呢?遊梓暉一想,有道理,現代企業管理也是這個思路,資金往來都要有憑據的。
於是,遊梓暉就基本上根據領導的口授,寫好了保證書,大意是出差期間在賓館裡找小姐,被民警當場抓獲,透過民警的批評教育,自己已經深刻認識到了錯誤,並且保證以後不找小姐。
寫好保證書,遊梓暉等著交罰款,誰知等了半天,領導又叫遊梓暉來,說更大的領導批評材料不完整,需要把找小姐的金額寫上去。此時,遊梓暉離開此地的心情已經極其迫切,於是重寫一份保證書,加上了交易金額,然後簽字,按手印。
這以後,遊梓暉就再也沒見到過那位笑眯眯的領導,也沒見過那位神秘而嚴謹的更大的領導,而是在等了一陣子後,見到了一份列印出來的《案情複核表》。
在《案情複核表》上,貼著避孕套、衛生紙等幾件物證的照片。
已經到了這個份上,遊梓暉選擇相信領導,就在一張一張表格上簽字,完事了便問警官是不是可以馬上走人。警官給遊梓暉鬆了手銬,說所長出去了,等所長回來批一下,你再籤一個《處罰決定書》,就可以放你走。
遊梓暉等到天黑,肚子咕咕叫起來,才意識到自己一天沒吃飯了,然後又悲愴地想起來,自己也一天沒睡覺。越等,遊梓暉越感覺情況不太妙,但又不忍心朝壞的方向想。等到晚上八點多,遊梓暉終於等到了一位從來沒見過的警官接見,看到了自己的《處罰決定書》。
結果,遊梓暉在《處罰決定書》上看到了令他觸目驚心的一條——拘留十五日。
處罰書上的“罰款五千元”對遊梓暉沒有任何觸動,但“拘留十五日”讓仁義禮智信的遊梓暉感到非常震驚,心想他們怎能如此沒有仁義禮智信的精神呢?公安與公司不一樣,是沒有契約精神的嗎?
然後,遊梓暉就被投入了拘留所,與一幫遊梓暉怎麼看都不順眼的人,關在了一起,睡在了一起。
遊梓暉連八人間的,但好歹也是一人一張床的青旅都沒有住過,讓他睡拘留所裡這種二十個人睡的大通鋪,他就睡得特別有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