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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有裡有面,進專案組

“那塑膠袋上的指紋是怎麼回事?”肖志剛又問道。關於指紋不符的事情,李大力在審訊開始前就對他說了自己的分析。

“指紋是我老丈人的。我乘著晚上給老丈人陪護的時候,故意讓老丈人接觸裝東西黑色塑膠袋,而每次我都找各種藉口戴著手套。這樣的黑色塑膠袋我準備了十幾個。”

“我想,萬一如果屍塊被警方發現,在不同的裝有屍塊的黑色塑膠袋上留下別人的指紋是一個不錯的洗脫嫌疑的辦法。”

“你煮屍的時候為什麼要加孜然?”

“我想著煮熟屍塊味道一定很大,所以我買了煮肉的調料,就為了讓別人認為我是煮牛羊肉而已。”

“煮肉的調料裡可不需要加孜然。”肖志剛說道。其實煮肉加不加孜然他真不知道,這是李大力說的。

“什麼?煮肉不需要加孜然嗎?“邢智強疑惑著。他這些年沒進過廚房,哪裡知道煮肉加什麼,只是自以為要加這些東西罷了。

“你那天晚上被抓的時候將揹包丟到哪裡了?“

“五醫院後門處有個醫療廢物垃圾場,我想著應該沒有流浪漢什麼的去翻,所以將揹包丟到那裡了。”

“揹包裡裝的什麼?”

“就是腿啊,肩膀啊什麼的。”

“被害人的頭呢?有沒有在裡面?“

“沒有,頭被我單另處理了。”

“怎麼處理的?”

“我想著即便是將應紅的頭煮熟了,也能辨認出她是誰,所以我最先處理了她的頭。我找來了一個小魚缸,以幫孩子製作標本的名義,找我在生物技術研究所的同學借了些福爾馬玲,將應紅的頭泡在裡面了。”

“福爾馬玲的味道太大了,我到花鳥市場上定製了一個蓋子,然後自己回來密封好。之後我找了個小保險櫃,將魚缸放了進去。我想著放在家裡肯定不行,然後找了一個老闆,讓他開車拉走了,說是替我保管就行。”

肖志剛聽了邢智強關於受害者的頭的處理手段,倒吸了一口冷氣。從警十來年,他連聽都沒聽過這樣駭人聽聞的事情。

在各類拋屍案中,受害者的頭顱是最直接的指明受害者身份的證據,往往兇手會對受害人的頭顱特殊處理,只是令肖志剛沒有想到的邢智強處理的方式如此狠辣、陰險。

肖志剛當即安排人手去邢智強所說的老闆的家裡去查詢保險櫃的下落。果然如邢智強所說。

那老闆看到保險櫃裡的東西后當場就吐了。之後的生活裡,如果老闆的一家想到自己竟然和一個被福爾馬玲浸泡的頭顱睡了將近一個月,估計都無法入睡。

“最後在問你一個問題,西峰道的拋屍案和你有沒有關係?”

“西峰道的拋屍案我也聽說了,真的不是我乾的。”

問明瞭一切的肖志剛看著邢智強說道:“我看你不該叫邢智強,你應該叫刑至死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