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婷的記憶裡,猴子是一個社會青年,二十三四歲。
兩年前在十三中門口經營著一家小賣部,而李婷常去,一來二去,兩人就認識了。
跟著猴子李婷就學會了抽菸、喝酒,成了旱冰場、迪廳裡的常客。
猴子這個人也比較大方,李婷缺錢了,猴子就給她塞個兩塊三塊的,從不吝嗇!
後來,有一次,猴子帶著李婷偷BB機,被反扒民警抓了。在警局裡,李大力打了李婷一巴掌。
李婷衝出警局之後,是一段模糊的記憶,馬宇明怎麼都搜尋不到。之後發生的一切,似乎被李婷隱藏的很深。
馬宇明知道的是,那件事情發生後,李大力父女的關係惡化到無法改善的地步,而李婷做了張強的女朋友。
據李大力之前所說,李婷在那天被人給強姦了。
那麼究竟是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呢?
“滾一邊去!”
有了李婷的這些記憶,馬宇明知道猴子這小子不地道,沒好氣地說道。接著他站起身,找了個離著小子比較遠的座位坐下了。
然而猴子似乎是黏上了馬宇明,他也站起身,走到馬宇明的座位旁說道:“李婷,你最好聽我說完,否則,嘿嘿......”
猴子說著拿出了一個蝴蝶結的髮卡,在馬宇明眼前晃了晃。
那個髮卡的主人屬於王桂花。
很明顯,對方在用王桂花威脅自己。
想到李婷的母親王桂花,馬宇明有種很複雜的情緒。這個女人就像自己重生之前,他自己的母親一樣,是個體貼、寵溺孩子的母親。
她善良、勤勞、溫柔,實話說,馬宇明重生之後很慶幸能遇到這樣的“母親”!
“你要做什麼?”
馬宇明陰沉著臉問道。
“就是和你聊聊天而已,不用那麼緊張。我在下一站人民廣場站下車,至於來不來就看你了!”
半分鐘後,人民廣場站到了,猴子衝著馬宇明一笑,走向車門。
媽的,沒個手機真不方便!馬宇明內心暗罵道。
如果有電話,現在他就可以通知李大力去看看他老婆,但是他沒有,只能先去探探虛實。於是馬宇明跟在猴子身後下車了。
猴子走進了廣場角落裡的一個錄影廳,對著錄影廳老闆說了聲:“兩個人!”掏出兩塊錢遞給老闆後走了進去。
馬宇明站在門外遲疑了一會,仔細打量了一下錄影廳的老闆,又看了看錄影廳的環境,接著也走了進去。
此時播放的是碟片是周潤發主演的喋血雙雄,教堂裡的那段戲。
觀看的人大多都是男士,有幾個人一口接著一口地吐著菸圈,眼睛盯著螢幕。
昏暗的光線加上嫋嫋升起的煙霧,倒有些老派諜戰片裡的味道。
“媽的這槍
b!”
碟片正播放到精彩時刻,猴子叫了聲好,便拉著馬宇明找了位置坐下了。
“你得給我幫個忙!”
“......”馬宇明沒有回答。
“一週後,李大力會接受電視臺直播採訪,到時候,你讓他把這個透過電視直播播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