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別打了!”
“.....”
三分鐘後,警員滿臉是血的倒在地上,蜷縮的像個蝦米,不停的輕聲哀嚎。
王老闆一抖西裝,吐了口唾沫到他身上,不屑道:“以後長點眼!破警察就敢囂張,你算個什麼東西,走!”
“老闆,打警察沒事吧?”
“能有什麼事,一個破警察,打了他能怎麼樣?我跟你說,在香江,沒權沒勢,批了身狗皮屁用沒有!”
“可他好像是重案組的,有上司啊?”
“重案組,哧,能去那種地方的,手腳能幹淨?賭1000塊,他會說是他自己是撞門框上的啊。”
“哈哈哈哈。”
警員聽著對方絲毫不加掩飾嘲諷,心裡又怒又委屈,有做好捱打的準備,還以為那天那兩下子就完事了,沒想到今天還來,而且是在他暴露警察身份的前提下。
這擺明了是查過他,知道他就是個普通警察。
這口氣咽不下,他想打電話給周瑜,但是又不敢麻煩周sir,畢竟自己是個小人物,想了想,還是打給了張崇邦。
張崇邦接完電話,一下火就上來了,送他上醫院,調監控取證。
三個小時後,晚上9點,查到這個人的行蹤,在ktv消費,張崇邦一腳踹門,把人抓回了警局。
“現在告你襲警罪,故意傷害罪!”
王老闆哧的笑笑,無所謂道:“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打的?我還說我那時候在洗澡呢,我有證人。”
當時一圈人隔絕了視野,根本沒人證,小弄堂還沒監控,怕什麼?
張崇邦一拍桌子,居高臨下俯視他:“你以為沒人證就定不了你罪?指紋,腳印,你自己吐的那口唾沫,你等著坐牢吧!”
王老闆無所謂笑:“我要找律師!”
律師一來,知道警方證據夠,不辯解,乾脆交保釋金保釋。
第二天,被打的警員臉腫的跟豬頭一樣,還是來了警局,他不是上班,而是找張崇邦。
“邦主,能不能撤案。”他低聲道。
“為什麼?”張崇邦皺眉,隨即思維一轉怒道:“他們是不是威脅你?”
“是也不是...我不瞞你,他們說給我50萬,這件事就這麼算了,要不然以後弄死我,我真的怕。”
看著這警員一臉豬頭,張崇邦猛的錘了下桌,來回走了幾步,沉聲道:“不行,這是刑事案件,這種人必須送進去。”
“可是他們會搞我的。”
張崇邦想了想道:“你答應你的,你就說你答應了,他們就不會動你,他們要是問你,你就收是我不同意,立案了必須查。”
“他們家是個大集團,和上面關係很好,你不怕他們搞你啊。”警員擔憂道。
張崇邦一瞪眼:“那就來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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