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再不喜歡這個兒子,終歸是他們的兒子。
好好一個孩子不見了,正常人都會報警吧?
苗向文低下頭:“好吧......”
卓婉嘆了口氣:“不用律師了,我送小文回家吧。
每次我和小文的爸爸談過之後,小文也會有幾天不捱打。”
唐夜溪看了看小文,忽然想到一件事:“你知道小文的爸爸在哪裡工作嗎?
他對他的工作重視嗎?”
“知道,”卓婉說了一家公司的名字,“小文的爸爸是這家公司的中層,是個小領導,應該是部門經理還是什麼,我不太清楚。
他......應該重視他的工作吧?
畢竟,以小文爸爸的年齡和能力,丟了工作再找工作太難了。”
“如果他重視他的工作的話,倒是可以和他的老闆聊一下,”唐夜溪說,“我們找他的老闆,讓他的老闆警告他,不要家暴孩子。
只是,這樣做,也是有隱患的。
會家暴孩子的人,大多有暴力傾向,理智時,他們可以控制他們的行為。
如果他們受到什麼刺激,失去理智,別說是老闆,就連法律都沒辦法約束他們。
所以,讓他的老闆警告他,也只是權宜之計。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小文的爸爸在外面有了女人和孩子,根本沒把小文放在心上。
讓小文爸爸徹底改變,基本不可能。
所以,還是讓小文離開小文的爸爸,才是最妥當的。”
“你說的對......”卓婉看向苗向文,猶豫片刻:“既然小文說,他想去訓練營,那就讓他去訓練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