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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斬殺大將

不能敗啊!

黃明遠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有一天也會為聲名所累。

陳遠曾勸過黃明遠,最好還是不要接下這個任務。勝則沒有多大意義,敗則聲名盡喪。

可惜退不得。

黃明遠領兵進駐允吾縣,乃招諸將一同來此會商軍務。

由不得黃明遠不如此折騰,這關鍵時刻,得給這群滿是傲氣的人上上弦。至少讓他們知道如果不聽話會死人的。

眾人紛紛依令前來。不少人都很清楚黃明遠的性格,知道在黃明遠手下不怕打敗仗,就怕不聽令,因此也沒人敢在這種場合得罪黃明遠。

本以為此事便是如此這般了,卻沒想到又生了變故。

黃明遠定的到達允吾縣的時間為八月十五日,因為黃明遠已經準備八月下旬對吐谷渾發動攻擊。各部將領大多從洛陽、長安趕來,因此並無違時之人。而位於隴右負責防禦吐谷渾的廓州總管李威卻是久侯不至。

李威是李穆的侄子北周敦煌郡公李基之子,其父李基曾尚北周義歸公主,追贈使持節上開府儀同三司大將軍曹徐譙三州刺史。而李威本人很小的時候便承襲了父親的爵位,又為李穆尤所鍾愛,因此入隋之後,雖然李威能力一般,但一路升遷,官拜廓州總管,是李家的核心人物。

李渾為黃明遠所羞辱之後,李威甚是憤然,覺得家門受辱。這一次黃明遠招諸將商議軍事,李威故意遲遲不到,就是為了羞辱黃明遠。

當然李威也知道黃明遠手段了得,因此故意在八月十五日傍晚到達允吾。而如此這般,黃明遠就是憤怒,也奈其不得。

黃明遠有時候都有些感謝李家,自己每每想立威的時候,總有人跳出來幫忙。

黃明遠當即下令將李威捉拿起來。

李威大怒,當堂咆哮黃明遠不公。他認為自己並沒有逾期,如何要受處置,因此高呼黃明遠是公報私仇。

黃明遠笑道:“我定八月十五日之期,乃是申時過半為準,爾到達允吾城時,已經過了酉時,逾期半個時辰,所以我處置你並無不妥。”

李威一愣,他光顧著八月十五日,哪裡還管具體時辰,再說一天的時辰不是以落日為準嗎。

李威一時發懵,黃明遠直接厲聲呵道:“李威逾期不至,又咆哮大帳,推出去斬了。”

眾人一聽都懵了。

李威可不是普通人,這是申國公一脈的人,自身還是一總管府總管,國之重將。眾人紛紛上前進諫,黃明遠卻是一概不論,一揮手便讓人將李威帶了下去。

滿帳俱是面面相覷,只有李威的咆哮聲在大帳內漸行漸遠,直至聽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