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能夠順利的取勝,就是靠了秦良玉帶回去的五百支火槍。
雖然是大明第一代的火槍,卻也不是一般的隊伍抵擋的了得,也就蜀中多山,尋找人的時間,都要比戰鬥的時間多。
如若不然,這場戰役,早就應該結束了。
從天啟元年(1621,一直叛亂到現在,算一算,差不多已經有了十幾年了。
其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簡直不要太多。
地頭蛇的危害,還真就是不比過江龍差多少。
“若不是最後安邦彥(彝族)插入進來,奢崇明父子早就在幾年前被滅掉了。”
說起這件事,秦良玉現在也是心有餘悸,最危險的時候,還是建奴攻進京師腳下的那一段時間。
她進京勤王的時候,可是帶走了不少的人馬。
雖然最後沒有用到,可在回去的時候,卻又遇到了一場小規模的地震,若不是崇禎在他們離開的時候,給了不少當時工廠生產的特產。
還給而來五百支火槍,哪怕是趕回去之後,蜀中的局勢也不容樂觀。
大明四面楚歌,天災人禍,蜀中又距離太遠,兵力鞭長莫及。
一時半會還真就,沒有了辦法。
也就在後期,大明給出的物資援助,還算不錯。
“嗯,這一點朕還是相信的,給朕說說那個朱燮元,朕記得他在前兩年就已經病逝了,當時也已經是七十三歲的高齡了。”
崇禎得給此人一個好點的諡號。
之前沒給,就是反賊還沒有剿滅完畢。
朱燮元(1566年-1638年5月7日),原名懋賞,字懋和,號恆嶽,一號石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安昌街道白洋村)人。
為明神宗萬曆二十年(1592年)進士,歷官大理評事、蘇州知府、廣東提學副使等職,任內平反冤獄,革除民弊,又撫定織工事變。後為奉養父母而棄官家居十年,其後被起復為陝西按察使、四川左布政使。天啟元年(1621年),受命
(本章未完,請翻頁)
征討“奢安之亂”,直到死在了平息叛亂的路上。
說此人沒本事吧。
還算有點功績,可要說有本事吧。
卻平息叛亂,用時最久。
崇禎沒有見過此人,就是上一次進京勤王裡面,也沒有這個人派出來一支隊伍。
忠心與否。
還真就看不出來。
“朱大人是個能做大事的,只是蜀中的土司太多,有許多事情本就沒有辦法處理的很乾淨,所以······”
秦良玉的意思就是,剿滅奢崇明,朱燮元是有心無力。
崇禎也知道當時的官吏們都是一群什麼貨色,此時想來,是不是他對於這樣一位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老人,苛刻了一些?
崇禎忽然想到,看到的一卷卷宗。
上面寫道:萬曆二十年(1592年),朱燮元登進士第,被授官大理評事。當時山西豪紳劉申等橫行鄉里,“死者枕藉”。既而事發,此案繫獄十年不決。朱燮元受理此案,不為權貴所請,詳細調查之後定案斷決,平反者達到三百餘人。
能夠不畏權貴,似乎也就被當時的主流官吏們不待見。
畢竟權貴們,可都是當時主流官吏們的衣食父母,多少的銀子,不都是從這些人身上發財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