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忙碌吵鬧的交警大隊,一邊是拿點賠償趕緊回家,你會怎麼選?
我承認,如果受傷的不是我老婆,不是滿腔的憤怒支撐,我在這一步就投降了,因為我確實受不了這樣折騰。
因為單方面事故認定,必須要在對方確實不配合的情況下,交警才能做!
這種情況太消磨人了!
最後熬到了對方到場,結果讓我沒想到的是,對方痛快的承認了自己是全責,然後痛快的表示有什麼賠償要求全部提出來,都可以走保險。
一心準備打官司的我,憋了滿腔的怒火,結果一拳打在了空處。
最後在交警的見證和指導下,我把醫療費,誤工費,車輛損失,全勤獎損失都要回來了。
但是面對保險公司業務員公事公辦的眼神,我依然憤怒的不能自抑。
事情確實是結束了,在很多外人,甚至我老婆本人的眼裡,結果都挺圓滿的。
但是我依然很憤怒,面對這樣擁有無賴智慧的人,有多少人能夠拿到合理的賠償?
大多數人甚至連一個道歉都拿不到,因為這種人不會道歉,因為一道歉就證明了他自己理虧,他一系列的騷操作就用不出來了。
寫這些並非要發牢騷,或者讓書友跟著我不開心,而是分享一下我經歷此事後的心得。
這個世界講法律講道理,但是面對無賴,尤其是有智慧的無賴,好人必然吃虧,
好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堅持原則!
遇到類似我這樣的事情,不要指望交警或者警察跳出為你主持公道。
因為他是第三方,他沒有經歷你經歷的事情,跟伱沒有共情。
他們只能根據事實出具事故報告!
我們要做的就是儘量蒐集證據,遇事養成隨手拍照留證的習慣,遇到如此無賴,最好電話也錄音留證。
雖然在我這件事上沒用,但是在很多對事實存在爭議的事情上很有用。
只要你能證明對方在某個點上撒謊,你就能讓主持調解的人重新審視對方的每一句話。
雖然一肚子氣,但是我不得不承認,當我們駕車遇到類似的情況,尤其是責任劃分不容易分清楚,對方又獅子大開口訛上你的時候,今天這個油膩男的一番操作絕對具有實際意義。
哪怕遇上專業碰瓷的,也有能較量一番。
當然,我不是讓大家學無賴,而是這個世界太操蛋,好人太艱難……
老美槍械協會有一個爭議很大的邏輯,“壞人永遠比好人容易弄到槍,好人怎麼才能保護自己?”
換到我們的現實裡,“壞人永遠比好人能折騰,好人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000元以下的民事糾紛真的不值得打官司,好人有幾個能經得起壞人的折騰?
我今天能解決問題的核心,就是告訴對方,你不來,我就貼錢打官司,你讓我不好過,我就讓你更不好過。
事情雖然解決了,但是最後也沒有等來一句道歉。
保險公司的女職員面對我的索賠清單,給我反饋的資訊居然是“你佔便宜了”
生活真的太難了!
希望大家以後不會遭遇我這樣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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