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是忍不下這一口氣!還是人家張德旺說的有道理:當你循規蹈矩、和和氣氣的想要和人家講道理時,別人反認為你是軟弱可欺,當你拳頭夠硬,不跟人講道理的時候,別人才願意跟你講道理!”阿三覺得再那麼客客氣氣的,想要拿回工錢,似乎不大可能,於是索性就鋌而走險耍渾一次,反正是光腳不怕穿鞋的,弄到哪兒算哪兒,幹他孃的!
阿三頭腦一熱,便帶著幹活的民工,到廠裡去鬧。
吳英怕丈夫闖禍,因此去找趙生勸勸阿三。
趙生擔心事態嚴重,就和吳英一起往事發地點趕了過來。路上,他向吳英瞭解了事情經過,也覺得阿三做事有欠考慮,本來自己是有理的事情,一旦拆除廠房性質就變了,有理也就變成無理,搞不好還要惹下更多的麻煩。
這件事情鬧大了,阿三就要領著人去拆廠房,老闆兒子就讓自己廠裡的工人,全都停下手頭的工作,保護廠房不被破壞。老闆兒子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本來這是阿三跟他們廠裡的勞資糾紛,跟那些廠裡工人沒有半毛錢關係,然而由於他們理虧,單憑他們自己,怕是對付不了憤怒的房班子民工,於是就強迫廠裡工人去阻擋民工拆除廠房。這就等於變相的把自己家的麻煩,轉嫁給那些工人。工人們的工資全部掌握在老闆一家人手裡,明知不是自己份內的事,卻又敢怒不敢言。只能硬著頭皮充個人數。
對峙雙方一時間劍拔弩張、一觸即發。
趙生趕到廠裡勸阻了阿三不要魯莽行事。讓他最好找人私下調節,調節不成,還可以找找自己的同學諮詢一下,看看有沒有其他辦法。自己有一個同學正巧在邢臺某個律師事務所當律師。當然這是下下之策,由於沒有足夠的證據,打官司也沒有多大的勝算。能和解就是吃點虧最好還是和解。
能夠用文明的辦法和解,阿三也不想訴諸武力,畢竟自己的目的只是為了要錢,生氣打架也不是自己的本意。
於是,阿三找到當初給自己介紹工程的老闆親戚,請求對方從中斡旋。
老闆親戚一推六二五,把自己撇的乾乾淨淨:“我只是一個穿針引線的作用,至於具體你們是怎麼談的,我沒在場,工錢怎麼結算我是半點也不知道。”
“當初是老闆親自跟我說的,當時我還隨便提了一句,用不用簽訂個合同啥的,老闆說鄉里鄉親的,用不著費那個事。幹了這麼多年,誰的錢也沒有少過。當時我也是衝你的面子,完全相信他了,沒想到現在不但不給工錢,而且連人也不照面,你說他這辦的叫什麼事兒?我就問他:為什麼不給錢?是我活兒沒幹好還是怎麼的?”
老闆親戚好言相勸:“你也彆著急,這事兒我幫你問問。老闆不在,他家裡人誰也不做主,只有等老闆回來,才能坐下來協商。”
一個問問就沒有訊息了。回覆說老闆出去聯絡業務去了,一會兒在上海,一會兒又到了南京,不是廣州就是深圳,反正是老不在家。
阿三恨欲抓狂:老闆這哪裡是聯絡業務去了,分明就是故意逃避!無奈之下又請趙生聯絡他的同學,看看能不能找到其它的辦法。
趙生的同學向阿三詳細地詢問了具體情況,表示自己也是愛莫能助:“法律是講究證據的,最好是書面合同,如果有合同,他不給錢,我們就可以告他,最後,他也不能耍賴,你這一點兒證據都拿不出來,你是告不贏的。”
“口頭協定不行嗎?我們之間有口頭協定。”
“口頭協定也不是不行,如果當場有證人出面作證也可以,沒有證人的話,那就不好說了,你這是屬於有理無據,雖然你佔據道理,但是,你沒有充足的證據,法院也不會支援你的。”
阿三看到打官司無望,只好託人私下協商。最後調節的結果是:按照工程款的半價支付。而且老闆家的一個八成新的摩托,高價抵償部分工錢。
阿三真是欲哭無淚,自己在別人家幹活兒,一天一包煙,外加一頓中午飯,在廠子裡幹活兒,什麼也沒有,圖的就是工錢高一點兒,誰知最後算下來還不如在小家小戶蓋房子划算,工錢被剋扣不說,你還愛要不要!
最後沒辦法,跟眾人商量答應不答應對方的條件?有人說:好賬不如賴現錢。你看這家出錢的架勢,咱們要一點兒是一點吧,誰讓咱們沒有證據呢?
阿三別無良策,只能是吃了這個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