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又有人反駁道:“此言差矣,李佑有三條功德,怎能輕忽?識破奸計,及時救險,雖有擅捕大臣的過錯,但事起非常,當行非常之舉,可類比遇到謀反時迅速平反的事情,功大於過,此為一也。”
“決泗州大堤行洪,雖殃及民生,但保住了祖陵無恙,還是功大於過,何況泗州百姓安置妥當,未有民亂,此為二也。”
“面臨危難之際,死守不退,敢以身殉節,亦當為天下臣民表率楷模,德在行先,這點尤其重要,此為三也!有此三條,豈可不重賞?不然寒盡功臣之心,今後又有誰願為朝廷所用?”
議來議去,後一種意見慢慢佔了上風。拼命奮身救祖陵的人如果都不重賞,怎麼說也不能服眾,那樣誰還肯為朝廷賣力氣?就是李佑曾經的政敵對頭,在這上面也不好有太多另類看法。
慈聖皇太后皺眉默然,坐到這個位置上,小處能夠任由性子來,但大處賞罰須得分明。李佑這事,就是太大了,真要故意忽略,難服天下人心。
正當她強忍噁心,準備吃下這顆蒼蠅時,忽有文書房太監進殿奏道,有淮安鳳陽巡撫六百里加急報!
錢太后接過奏章,看過後不由雙眉舒展,遞給麥承恩道:“念!”
麥公公便又讀道:“臣楊負叩首…已於九月十五日挖東岸高家堰南段,引洪澤之水東去,南岸祖陵險情因而而解…”
殿中大臣聞聲聳動,不想突然又冒出一個轉折,事情要有變化了!
這本楊巡撫的奏章明顯是另一種說法,表示祖陵得救是因為他扒了高家堰洩洪,正因如此,所以祖陵水位才會及時降低。更有意思的是這本奏章對李佑隻字不提,擺明了是要與李佑爭功啊。
當然,不能說李佑沒有功勞,這點誰也否認不了。但關鍵在於這個重中之重的首功歸誰。誰有首功誰就是旗幟人物,意味當然不一樣。
還有個更微妙的情形是,守陵太監的奏章到了,楊巡撫的奏章到了,那麼另一當事人李佑的奏章在哪裡?為何還沒有到達京師?
殿中諸公誰沒寫過奏本,稍一思索便有了猜測。
太祖皇帝定下的制度,天下之人從王公貴勳到平頭百姓,都能夠給朝廷上書,各級官吏也都有間接給朝廷進奏的權利,為的是保證朝廷耳目通暢。
但官場自然有官場的規矩,下級因為某事上奏朝廷,除非是檢舉揭發告黑狀,一般要先給上司過目,免得有什麼不周到之處。當然也能夠不照著辦,只需你不怕得罪上司。
李佑按正常規矩,因河務事情寫奏本給朝廷,要先將奏本交由河務事情的主管上司,也就是巡撫衙門過目確認後,再發至京師。
所有人幾乎在同一時間想到,現在只有李佑的奏章沒有出現,莫非在巡撫衙門這道關口被扣留住了?
如果李佑不送巡撫衙門,間接將奏章向京師送,那麼巡撫膽敢攔截奏章就是可擬殺頭的大罪,這也是太祖皇帝定下的。
但若他將奏章送了巡撫衙門,就相當於請示了。這個情況下奏章被扣留就是一件很普通的小事,放在官場也算不了過錯。堂堂的封疆大吏巡撫扣留手下六品官的一個請示算得了什麼。
殿裡有識之士憂心忡忡的想,再普通的小事,牽扯到出了名難纏的李大人,只怕也不是小事了,朝堂又要有一番風雲…
這些變化,沉浸在大功到手喜悅中的李佑尚不得知。此時他身穿便裝,慢吞吞的在盱眙城中走動,饒有興趣的左顧右看。
這縣城雖然與他家鄉虛江縣,或者與任職地江都縣相比,實在不算什麼。但李佑為了防汛,已在村落堤壩這種地方呆了一個月,觸目不是洪浪滔天就是哀鴻遍野,彷彿久不見人間紅塵,此時身在人流街市中自然別有一番感慨。
巡撫還沒有到盱眙,李大人先去縣衙拜訪尚知縣。這尚縣尊受王老知府引見,幫他辦事很得力,無論是調撥弓兵還是接納災民,都相當盡心,真需要當面感謝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