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崔師爺道。在國朝律法中,人命、強盜皆為重案,故李大人有此一問。
如此李佑便做出吩咐“今後凡有人命、強盜案件,審過之後都移送刑部。至於人命、強盜之下的,如今日這般案子,由本院複核完畢,但只向刑部呈報申詳,人犯、詞狀都留於本院,最終由本院奏請天子後執刑。”
崔師爺對法司很熟悉,一聽便明白了。東主的意思是,將這提督五城御史衙門變為京城人命、強盜之外案件的終審終決衙門。
原來制度是五城察院(御史外派所在稱察院)移交刑部,刑部向天子奏請,現在變成五城移交總院(李大人節制五城察院,故而稱總院),總院告知刑部備案,並直接向天子奏請。
其實李大人吩咐的以申詳公文呈報刑部估計只是保留一個形式,與刑部留幾分過得去的門面功夫,不至於被攻擊妄改成法。
三法司裡,負責複核的大理寺如今最弱勢,幾乎快成了橡皮圖章。而都察院與刑部之間,各有分工,各有所長,但論起在朝廷中的勢力,顯然還是都察院更強勢。
李佑的總院雖然比刑部品級低,但好歹他有檢校右僉都御使的官銜,是都察院裡比較高階的外差,使用關防,具有半個欽差屬性口所以在官場規矩裡,也勉強具備與刑部重新磨合一下司法許可權劃分的資格,不至於被人視為狂妄自大。
將公事交代完,李佑又想起了呂尚志之事。
將此人抓進衙門重打後拘押,一方面是要拿他立威揚名,開張祭旗,順便找回臉面,不然任由如此一個小卒子在他李大人面前張牙舞爪,不報復回來簡直就是笑柄。還要警示那些潛在的還敢打程小娘子主意的人,昨日有呂尚志,明日沒準就會有張尚志王尚志之流。
另一方面,如果確如他所猜測,其中有呂家內部互相傾軋的因素,那麼李大人像是聞到了血的鯊魚。對於有志在本時空建立票號基業的李佑而言,呂家的賬局頗有可以用之處,明目張膽的侵吞它幾乎不可能,但可以借雞生蛋,讓它充當原始積累的墊腳磚。
只是到底如何利用這次機會,怎麼去插手呂家內訌,李佑尚未籌劃周詳,還在思考之中,故而呂尚志也只能先關著了。
而且李佑還有一層考慮,那就是以靜制動,扣著呂尚志不放,藉此觀察各方動向,尋找可趁之機。
此後一連數日,提督五城衙門每天都將收到的案子寫個申詳,送與刑部相關清吏司。至於詞狀、人犯,都留下自己消化了,並不移交給刑部,除非是夠了重案標準的。
這在刑部十三司中引起了很大的非議,若照此下去,刑部對京城刑名幾乎要是去控制權,李佑表面按規矩送來了申詳,其實根本就是做表面文章虛應制度!他們各司有什麼不同意見,發文回去,那李佑會聽嗎?
要知道,刑部屬官在京師的話語權和油水就靠這些了,人命、強盜等重案數量才有多少?
面對部中的沸沸拖揚不滿典情,刑部尚書荀大人也很為難。
他本人志在廟堂,不在意這些具體刑名庶務,朝中這些脫離了低階趣味的高官大佬中,只怕也沒人將京城的雞毛蒜皮當要務。至於收入,荀尚書作為九卿之一,自有各地的冰敬和炭敬,不靠刑案。
但荀尚書不能不考慮屬下的怨念和情緒。如果李佑是對頭那邊的,事情反而簡單了,直接上本去彈劾李佑就是。可是李佑勉強算是同黨這邊,又是盧閣老的門人,去彈劾李佑只怕要惹外人看笑話。
還是要找個機會,與盧閣老、楊閣老談談,然後再與李佑談談,荀尚書想道。
十月初六,是三六九朝會之日。
承天門外有東西向御道一條,兩端各有一門,西端的名曰“長安右門。”東端的名曰“長安左門”。百官入宮上朝,必先從這兩門入皇城,然後才能進宮。
長安右門比長安左門略微知名,有個原因就是在長安右門外設有登聞鼓,是天下百姓伸冤的最後希望。
十月初六這天清晨,朝參官從各自宅院冒著寒氣出來,漸漸匯聚向長安右門與長安左門。兩門各自有值守官員拿著名錄,朝參官便在此簽到,沒有簽註名錄的,等於沒來。
一時間長安右門下面熙熙攘攘,官員們彼此打招呼之聲不絕於耳,正在此刻,忽然有沉悶的鼓聲響起,打擾到了朝參官員們的寒暄。
過去在這種時候從未聽到過鼓聲,眾人齊齊一愣,隨即有人料到,這是旁邊的登聞鼓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