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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皇族的責任

季嘉磊怒喝一聲,質問如玉夫人:“你捨不得女兒,別人家孩子也有父有母,人家父母就該捨棄孩子?”

“王妃吶,你知道你剛才在說什麼嗎?那是欺君之罪,是要砍頭的!且先不論這個,萬一被漠北人發現了,你可知道會是什麼後果?年年征戰,民不聊生,流離失所,家破人亡,你可承受的起?”

季姝麗聽到父親的質問,不服氣的抬頭:“父王真的不顧女兒幸福,非要讓女兒遠嫁番邦嗎?皇上又憑什麼要犧牲女兒?兩國交戰又如何,女兒不欠他們的。”

季嘉磊心中一痛,沒想到女兒竟能說出這樣的話:“如果可以,父王願意為你招婿,盼望你年年日日留在王府,常伴父王左右。”

“事君如事父的道理,你不明白?只要是我大陳的百姓,每一個人都有責任為皇上分憂,令行禁止,你難道想抗旨不遵?”

“你去集市上看看,百姓們早出晚歸,忙於生計,可那些尋常百姓穿的卻是粗布衣服,普通女子頭上戴的是木釵、竹笈,而你凌羅裹身,滿頭珠翠,養尊處優富貴悠閒,姝麗啊,你可想過為何如此?”

“姝麗是淮南王的女兒,先帝親封的如意郡主。所有所得乃皇上所賜,所食所用取之國庫。”

“那我問你,皇上所有所得是誰所賜,那國庫裡的金銀珠寶又來源何處?”

季姝麗說不下去了:“國庫源於……”她清楚的知道國庫是從百姓的稅收從州官的進奉中充盈的。

“爾食爾祿,民膏民脂。女兒啊,咱們皇族享有的一切都取自於民吶。”季嘉磊俯身把女兒扶起來,強忍著眼淚。

“你受了百姓十八年供奉,十八年來,錦衣玉食。你頭上那隻珠釵只是你眾多首飾裡普普通通的一件,可要換成銀錢,足夠平常人家生活半年了。不光是你,你哥哥,還有我和你母妃、我們皇族的所有人。我們從出生起就不勞而獲,什麼都不幹就可以過上他們遙望而不可及的生活,明明沒有做過一件好事就被所有人景仰時,就已經欠他們的了。”

“你知道父王為什麼能安心享受這一切嗎?”季嘉磊扒開衣服,露出小腹上一拃長的猙獰疤痕,沉痛道:“因為外族入侵百姓罹難的時候,我曾親臨戰場,那個時候我十七歲,跟你母妃完婚不足半月。因為我在外地做官的時候清正廉潔,沒有貪汙一分一毫。”

“因為我如今要忍受骨肉分離之痛,把女兒嫁到番邦以安社稷。因為在國家危難的時候,我隨時可以犧牲一切。父王不喜歡打仗,可要是皇上讓我上戰場,我哪怕年邁無力,被人抬著也會到一線去。”

“聖治十二年,邊關告急。父王應徵從黃州帶去了三百義勇,等戰爭結束後十不存一。他們有需要贍養的父母、有兒有女,還有一些像父王一樣,剛剛新婚不久。父王眼睜睜看著他們倒在了戰場上,再也沒起來。如今過去二十多年了,有的時候還會做噩夢,夢見他們渾身是血……”

季嘉磊終於忍不住了,跌坐在地上,老淚縱橫,指著一旁奉茶的小童:“你常嘆她們母子可憐,無依無靠。可朝廷一旦興兵,得有多少戶這樣的人家?蠻族強健,萬一我大陳不敵,你可知什麼叫滅國之禍?你想讓高麗的慘劇在大陳重演一遍嗎?”

季嘉磊聲淚俱下,忽然喉頭一甜,吐出一口鮮血,向後一倒陷入了昏迷。

季姝麗接住父親,又急又怕:“母妃,父王這是怎麼了?”

“王爺既捨不得你和親塞外,又怕拒絕漠北三王子會再起兵戈,導致生靈塗炭……”

禁軍教頭葉飛鴻急匆匆的闖進來,被屋中場景嚇了一跳:“姑母,宮裡來人了,傳皇上口喻:召淮南王攜如意郡主於戊時進宮,參加晚宴。姑父這是怎麼了?”

“心力交瘁,急痛攻心罷了,不礙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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