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心裡是什麼滋味。
錢宸也很無奈。
他不想浪費時間,時間對他來說實在太寶貴了。
這裡是景區。
願意花錢的都是年輕人,百十塊可能不用太猶豫。
太高就不行了。
而且,並不是每個女生的男朋友都喜歡詩詞。
又過了半個多小時,錢宸才又賣掉一個奏摺,一個年輕禿子寫給他老闆的。
痛批資本家不人道。
也不知道敢不敢呈上去。
還是隻收到一百塊。
對普通人來說,字寫的再好看,它也不值什麼錢。
倒是看熱鬧的不少。
直接把管理員都給引來了。
錢宸摺疊桌凳一收,提著袋子拔腿就跑。
惹不起,惹不起。
根據原主的記憶,這附近晚上倒是有可以擺攤的地方。
可他賣的是字,太黑了看不清。
而且,大晚上的買字幹嘛,花這些錢,去三條街不爽嗎?
三條街是什麼地方。
原主似乎也不是很清楚。
總感覺是什麼令人嚮往的美好之處。
賣了三幅字,才五百塊錢。
去掉本錢只賺四百。
不過,比起當群演,這個似乎來錢更快一點。
就是沒啥前景。
除非你能辦書法展,然後走藝術家路線。
可惜,那些被人追捧的所謂大師,一言難盡。
換了一個地方,廠公大人繼續擺攤。
“小哥哥,你會畫畫嗎?”
一個看起來一米四多的小矮子蹲在錢宸的攤位前。
哎呦,蘿莉型的。
只可惜顏值像大媽,勾引不到咱家。
“那必須會啊,不過畫畫太費時間了,得加錢。”
“兩百畫不畫?”
“五百!”
“就兩百,你看我這麼萌,我可以讓你加我的QQ。”
“行,兩百就兩百,但是你不能加我QQ。”
“……”
錢宸攤開了一張畫紙,他讓女孩坐在地上,開始畫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