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52章 廣陵散·二鍋頭

現在肯定不夠。

得多賺點攢起來。

“其實,我問了一些專業人士,他們不建議你賣斷除了著作權之外的所有權力,把冠名權賣給他們就行了。”基哥提出自己的建議。

“啊,這有什麼區別嗎?”錢宸只想多賣一點。

他其實對著作權也不太看重。

虛名而已。

如果給他的錢足夠多,雪花啤酒的老總完全可以說這曲子是他自己創作的。

“他們想要的其實就是冠名權,曲子的名字改成類似《雪山·雪花啤酒專用音樂》之類的東西。”

“挺難聽的。”錢宸吐槽。

本來是巍峨的雪山,瞬間就成了酒杯裡的泡泡。

“而音樂本身的權力,對他們來說其實並沒有價值,像什麼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放映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翻譯權等等……”

“表演權他們需要啊,他們說要在年會的時候放。”錢宸指出漏洞。

“那又不是商業用途。”基哥反駁。

“所以,他們就不想買全版權是吧?”錢宸都無語了。

“不,是咱們不想賣全版權,如果賣掉了全版權,那這首音樂的傳播度就要下降無數個檔次,甚至連咱們自己在某些場合使用,都要找他們要授權。”

基哥諮詢了好些個業內的大佬。

按照收集到的資訊來看,只有那些無良公司,才會在網路上廣撒網,看到有不錯的原創就買下全版權。

等以後版權保護越來越完善,就會變得很麻煩。

錢宸想了想也能理解。

“那他們打算出多少錢?”

“兩百萬!”基哥伸出了兩根手指。

“這麼多?”錢宸都驚了。

確實太多了啊。

別人寫一首歌,收五萬塊。

他給電影做配樂,詞曲算起來差不多二十多萬一首。

主要是這些詞曲版權還是歸他。

電影只有電影配樂的使用權,還有宣傳使用權等等。

一首歌單獨買斷的話,感覺一百萬就差不多了。

而現在呢。

人家不買斷了。

可加錢卻給到了兩百萬,這不是扯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