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軍掏出錢包,裡邊鼓鼓囊囊的。胡林眼睛都看直了,不愧是華僑,真有錢。華軍抽出五張十元大鈔,說:“這樣成嗎?我就喜歡吃野味。”
五十塊,比自己一個月的工資還要高,胡林心裡癢癢的,說:“那個什麼,太客氣了,成,成。”
華軍把五十塊遞給胡林說:“拿著,到毅虹酒店吃豬頭肉去。”
一聽毅虹的名字,胡林心頭一顫,前言不搭後語地說:“雞頭……兔……頭……好吃。”
華軍是故意提起毅虹刺激胡林的,沒想到他反應如此強烈,這讓華軍篤信毅虹所講述的胡林犯罪事實。他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提起野雞野兔,扛著獵槍,說:“走了,下山去,謝謝你不說出去。”
胡林既覺得華軍這樣出林子會連累自己,又想嚐嚐那洋酒的味道,就說:“印老闆,你不能走,大搖大擺地下山,人家會發現的。這樣好不好?你不是喜歡吃野味嗎?到我小屋去,我給你做,咱哥兒倆喝幾盅。”
神了,胡林中計了。當時毅虹讓華軍上山如此這般,他也是將信將疑,因心中對她有點意思,也就順從了。沒想到這與毅虹事前設計的一模一樣,華軍心中敬佩起她的聰明來,心想,說不定胡林還真的能露出犯罪的馬腳呢。
這是一座新蓋的小屋。四周的牆用木頭圍成,很結實。屋面蓋著青瓦,瓦上有明顯的煙燻痕跡,應該是從胡林家老宅搬運來的。
胡林張羅華軍在屋內歇著,他到屋外溪邊殺雞宰兔去了。
室內有一張床,一張小桌子,一張小板凳。已沒有了毅虹所說的“槽凳”,那該死的槽凳被毅虹劈成柴火後,也許胡林怕作為證據,才沒有敢再製作新的。
胡林做菜的手藝還不錯,雞、兔一鍋煮真挺香的。華軍拿出他帶來的人頭馬,胡林嘴饞得直咽口水,他何時喝過這樣的洋玩意兒?
四十來度的酒不辣不淡,真可口。胡林素來貪杯,這不,華軍給他敬酒斟酒他都來者不拒。喝著喝著,他的話就多了起來。
華軍說:“哎,你家老宅全部燒了,真可惜,都是那個廚師長抽菸惹的禍。”
胡林說:“公公……安……你也……信。”
“信啊,當然相信公安了。”
“你說說,這……這野雞野兔吃了,誰知道個屁,沒有證據,沒……沒證人。”
“倒也是啊,依你看老宅的火?”
“廚師……師長,抽……菸蒂……還能能著火?”
“那你說說看,火哪裡來的?”
“我,是我。”胡林話一出口,華軍大吃一驚,真的是他放的火?這人太可怕了,為了殺人滅口連自家的宅子都敢燒?
毅虹和向城躲藏在小屋外,胡林的話他們聽得真真的。毅虹趴在地上,雙手捏起了拳頭,柳眉倒豎,雙目圓睜,心裡罵道,狗東西,太狠毒了。向城挨在她的身邊,像一名警衛,忠實地保衛著毅虹。聽了胡林的話,他覺得有戲唱了,一定能為刀疤報仇。他從心底裡佩服她的聰明,於是微微地側過頭,向毅虹投去了讚許的目光。兩人目光相撞,彷彿要碰出了火花噴向小屋,把它的罪惡燒得精光。
胡林剛說完“我,是我”,又語無倫次地說:“不……能說,說了……嚇死死……”話還沒有說完,頭就趴在了桌子上了。
“咕,咕咕,咕咕咕。”
“有鳥叫,我去打幾隻。”華軍聽到了毅虹和向城發的訊號,他拿起獵槍就走。
“多多多打幾……”胡林沒說完就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