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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7,新任務:營救蘇聯飛行員

“槍丟了……”

“丟哪裡了?”

“前面……”

“為什麼丟?”

“我怕日寇繳獲……”

“你……”

楊嶽無語。

你丫的使用的是狙擊步槍啊!

你丫的有效射程超過八百米啊!鬼子拿什麼和你槓?繳獲什麼?

只要是你手裡有狙擊步槍,日寇根本沒辦法衝上來。

“陳明同志。他的子彈打完了。”這時候,賴書記緩緩的解釋。

“沒子彈了?”楊嶽一愣。

擦!

有這樣的事?

記得自己當初明明……

哦,糟糕!

沒有給林小梁足夠的子彈。

當時自己也是踩西瓜皮的,踩到哪是哪。根本忘卻這回事了。

細細回想。

的確是沒有親手給林小樑子彈。

八五式狙擊步槍使用的子彈是比較特殊的。是重機槍使用的重尖彈。彈頭比較重。

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使用的是輕尖彈。彈藥是不通用的。

“當時你有多少發子彈?”

“馬隊長給了我三十發。”

“馬紅偉?”

“是的。”

“三十發?”

“嗯。”

“行。不關你事。以後要子彈找我。”

楊嶽表示歉意。

嚴格來說,是他自己的錯。

給了別人槍,卻沒有給別人子彈。確實是工作疏忽。

三十發子彈能夠支撐到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