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丟了……”
“丟哪裡了?”
“前面……”
“為什麼丟?”
“我怕日寇繳獲……”
“你……”
楊嶽無語。
你丫的使用的是狙擊步槍啊!
你丫的有效射程超過八百米啊!鬼子拿什麼和你槓?繳獲什麼?
只要是你手裡有狙擊步槍,日寇根本沒辦法衝上來。
“陳明同志。他的子彈打完了。”這時候,賴書記緩緩的解釋。
“沒子彈了?”楊嶽一愣。
擦!
有這樣的事?
記得自己當初明明……
哦,糟糕!
沒有給林小梁足夠的子彈。
當時自己也是踩西瓜皮的,踩到哪是哪。根本忘卻這回事了。
細細回想。
的確是沒有親手給林小樑子彈。
八五式狙擊步槍使用的子彈是比較特殊的。是重機槍使用的重尖彈。彈頭比較重。
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使用的是輕尖彈。彈藥是不通用的。
“當時你有多少發子彈?”
“馬隊長給了我三十發。”
“馬紅偉?”
“是的。”
“三十發?”
“嗯。”
“行。不關你事。以後要子彈找我。”
楊嶽表示歉意。
嚴格來說,是他自己的錯。
給了別人槍,卻沒有給別人子彈。確實是工作疏忽。
三十發子彈能夠支撐到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