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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安排

買家僕花了16000錢,劉辛準備的錢只花了一半。帶了十人進了南城門,劉辛一直被帶到城中附近,城中是郡守府與涿郡各官員府邸,他們被帶到內城門口,這裡有一個專門做公正登記的。

“把你的木牘拿過來!”那名看起來已經有50多歲的官吏看到劉辛說道。

劉辛把木牘交給對方,這木牘上已經被城衛軍畫上了密密麻麻的記號,劉辛也看不懂。

“誰是王恢?”老官吏拿著竹籤問道。

“我是!”王恢上前回道。

“劉辛給你2貫,你以後成為劉辛護院,負責家中人員安全,如果做的有不到位,劉辛有完全處置你的權利,你可知道!”老官吏說道。

“你可拿到2貫錢?”老官吏繼續問,王恢點頭。

“好,這是你的契約,在這裡按個手印!”老官吏一邊問一邊寫,寫完後就讓王恢按手印。

王恢按了手印,老官吏一一叫了其他人,包括王恢的妻女與程志遠的母親。程志遠的母親與劉辛簽訂的契約是幫家裡勞動,劉辛負責她的生活,沒有時間限制,也不用劉辛出錢。

而王恢的妻子與兩個小孩,簽訂的是短約,就與劉辛家短工差不多。

待所有人明確契約內容並按了手印,老官吏把劉辛叫到身邊。

“你看一下,然後在每個契約上畫押,以後他們就都是你的人了。

家院一人收費200錢,家丁100錢,其他人都是10錢,總共840錢,把錢交一下。”老官吏說道。

就這麼一問,木牘寫了幾行字,讓幾人畫押,840文就賺到了。劉辛看著木牘,上面寫著主人劉辛的家庭住址,家僕簡單的身高、相貌、年齡,尤其是在程志遠與王恢下方有一個刀型的特別標緻。

劉辛讓周泰交了錢,拿起木牘放進板車錢袋裡,帶著他們就向城南新院走去。

今天劉辛花了26兩銀子,換的錢還剩下15160錢,如今他還剩下34兩銀子,錢36多貫。總共9萬錢劉辛要留46000錢支付孫木匠的工程款,剩下能夠支配的他大概還有四萬多錢。

一行12人來到新院崔氏與劉小妹兩人正在這裡收拾房間,看見他們帶回來大群人劉小妹好奇的看著。

“這房子第二間主屋交給周大哥你與嫂子住,第三間程護院你住,第四間王護院你住。

剩餘五間房子,兩名家丁一間,程護院母親住一間,王護院兩個孩子住一間,剩餘兩間先空著,下午程護院你帶人去西院把蚯蚓箱搬過來,以後蚯蚓就在這裡養了。

崔氏你要教會大家如何養蚯蚓,小妹白天你多過來看看。”劉辛給眾人吩咐工作。

“周大哥,這板車上剩餘的錢,你用來給大家置辦生活用品,待會兒我去布店買些布匹回來,你與嫂子一起看著給大家做身衣服。

剩餘的錢你全部買成糧食,那最少能買一百多石糧食,買些精糧與粗糧混著吃,練武光吃粗糧可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