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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新漫畫

這是一部非常經典的漫畫。

另一個時空由大場鶇、小畑健兩位老師創作。

2003年8月《死亡筆記》在集英社雜誌《週刊少年Jump》上連載,獲得讀者投票第一位。

漫畫連載版亦改編成電視動畫、電影、輕小說、電視劇等。

這部漫畫的影響力極大,可以說是全球範圍的,漫畫連載那段時間,學校周邊的筆記本都賣瘋了。

下學後,很多小學生都會夾著一本黑色筆記本,挺胸抬頭、神色傲嬌、俯瞰四周,一副看你們誰敢惹我的表情。

彷彿可以一言決人生死。

另一個時空,很多00後可能並沒有聽過這部漫畫,因為被禁了。

可想而知,這部漫畫的影響力有多大。

這也是李朗為何索要版權的原因。

這部漫畫的周邊很賺錢。

確切的說是筆記本。

從這部漫畫的影響力來看,銷售筆記本的收益很可能超過單行本收入。

之前和清水玲子談判,李朗寧可放棄動畫版權,也要爭取影視和周邊版權,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當然,能夠保留所有版權肯定是最好的,但人不能把事情做絕了。

李朗現在也不敢公然和雜誌社叫板,在清水玲子的強烈要求下放棄了動畫版權,保留了最有價值的版權。

李朗保留了大部分版權,並不是說雜誌社一點利益都沒有。

李朗保留漫畫版權,擁有版權利益百分之七十的分成。

雜誌社只想有百分之三十的利益分成。

人不能把所有好處都佔了,你吃肉,也得讓人家喝口湯,這樣盤子才能越做越大。

真要一點利益都不分給雜誌社,人家直接掀桌子了,你自己玩吧。

還是老規矩,為了確定漫畫的人物造型和畫風,死亡筆記的第一話由李朗獨立完成。

死亡筆記第一話內容將近五十頁,工作量很大。

這段時間,李朗要努力了。

……

至於和小學館合作的事,只是初步達成了意向。

等死亡筆記的大綱和手稿完成後,李朗會和清水玲子會針對手稿內容進行新一輪的洽談。

最後能否達成合作還不一定。

這種事,絕非見一次面就能認定。

另外,李朗在完成新漫畫的初步創作後,也會跟佐藤一夫詳談一番。

李朗和佐藤一夫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係,而且李朗和講談社的簽約條款中也有漫畫優先連載權。

也就是說,如果兩個雜誌社向李朗約稿,同等條件下講談社擁有優先合作的權利。

當然,如果另外一方的雜誌社條件更好,那麼這個條款是不成立的。

不管是從人情、還是法律的角度考慮,李朗在和小學館正式籤合同前,都會跟佐藤一夫溝通一下。

如果,講談社也想發行死亡筆記,並且允許李朗保留漫畫大部分版權,李朗還是希望漫畫能在講談社連載。

畢竟,雙方合作這些年有了一定的信任基礎。

假如講談社在版權方面不肯讓步,李朗也只能選擇和小學館合作。

人嘛,總得為自己的利益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