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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章 新作品(三更,求訂閱!)

律師的名字叫彼得.馮,是一名華裔律師。

雖然說是華裔,但從與他的接觸感覺跟普通的美利堅人沒有太大區別。

他詢問了李朗的情況、大致收入、以及對未來事業的規劃。

兩人第一次見面,李朗不可能如數家珍的告訴對方,只是講了個大概。

彼得了解後,為李朗制定了一個合理的避稅方案。

美刀最好不要帶回日本或華國,這筆錢到了日本或華國還要扣稅,而且李朗的稿酬額度較大,會收重稅。

另外,美利堅zf和州zf也希望錢能留在當地,用於促進國內的經濟繁榮,只要錢不帶走,納稅比例也會降低。

最重要的一點,消費還能免稅。

說著簡單,但操作起來十分的繁瑣,美利堅的法律很複雜,每個州的法律也有不同,李朗一個外國人很難理清這些。

彼得給李朗設計了兩個免稅方案。

第一個購買奢侈品。

第二個設立信託投資股票或房產。

如果按照彼得的計劃,李朗要繳納的稅額不到五萬美刀,跟之前的40萬美刀相差了足足八倍。

不得不說,美利堅人真會玩。

怎麼選,自然不用多說。

李朗從約翰出版社支取了4萬美刀用於消費,這也是消費免稅的最佳額度。

一部分用於支付彼得的律師費,剩下的都用於旅遊的消費。

剩下的五十多萬美刀,等李朗的信託設立好,會直接轉入信託用於購房和消費。

美利堅的信託制度已經很成熟了,也很複雜。

主要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可撤銷信託,一種是不可撤銷信託。

可撤銷信託的好處,李朗可以完全控制信託和資金。

不可撤銷的好處兩點。

第一點把財產轉移進去,日後該財產包括升值不會算作你的遺產,沒有遺產稅。

第二點因為該財產已經不屬於你了,如果被告,別人拿不到該信託中的財產。

李朗年富力強又有較強的控制yu望,肯定是選擇可撤銷信託,完全掌控信託和資金。

第二天4萬美元到賬,李朗開始帶著井上奈美買買買。

井上奈美不是喜歡奢侈品嗎?已經來到了奢侈品的天堂,花錢又能免稅,還有啥好猶豫的。

然而,在百貨商店轉了一圈,李朗才發現自己井底之蛙了。

尼瑪,是真貴。

4萬美刀根本不夠花。

4萬美刀扣除旅遊消費和律師費,還剩下三萬2千美刀,剩下兩千美刀應急,3萬美刀用於消費。

消費分為四部分。

消費大頭,井上奈美。

剩下三部分,李朗,李朗工作室的員工,井上奈美老媽和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