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珊追問,“那您是怎麼創作出這麼優秀的美漫作品?”
“華國有句老話,叫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
我雖然沒再美利堅長期居住過,但我很喜歡看美劇和電影,對於美利堅的情況比較瞭解。
再加上創作行屍走肉的幾名助手都是美利堅人,他們也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議。
這才有了這部作品。”
“李會長,我今天來見您,還有另外一個目的。”
“您說?”
“之前,我們聯絡約翰雜誌社希望購買《行屍走肉》全部的電視劇版權,但你只考慮出售第二季的版權。昨天電視臺開了一個高層會議,還是希望買下《行屍走肉》的全部電視劇版權。
如果您願意的話,我們甚至可以將電影版權也買下來。”
李朗說道,“我不會考慮輕易出售《行屍走肉》的全部影視劇版權。
行屍走肉這部電視劇絕對會成為國際現象級電視劇。
甚至可能是有史以來影響力最廣的電視劇。
我覺得咱們之間很難達成一個合理的購買協議。”
“李會長,我認同您這句話,《行屍走肉》這部電視劇的確很精彩,又稱為國際暢銷電視劇的潛力。
也正是因此我們更要買斷這部電視劇的全部版權。
我們會給您一個合理的價位。”
&nc電視臺在拍攝行屍走肉第一季的時候,李朗只要價五十萬美刀,第二季李朗要價三百萬美刀,中間相差了六倍,但amc也必須捏著鼻子認了。
這部電視劇收視率極高,也是同期收視率第一名。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肯定還會續訂第三季、第四季……
&nc電視臺擔心李朗會坐地起價,一次比一次要的高。
所以,他們希望一次性買斷行屍走肉的電視劇版權。
如果真的價格合適,李朗也不是不能出售,“amc電視臺準備出多少錢收購?”
蘇珊道,“一次性出價兩千萬美金收購漫畫的電視劇版權。”
“太低了,我不會賣的。”
李朗記得在另一個時空,行屍走肉已經拍到了第十一季,主演弩哥每集的價格都高達七八十萬美刀,而第十一季有24集,單單一季的收入就高達將近兩千萬美刀。
李朗又不傻,行屍走肉的電視劇已經火了,他又怎麼可能再賤賣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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