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鋼鉗般的大手稍稍用力,手腕處的疼意,扯回喬若曦的遊神。
他同意和她結婚?
但是什麼?
“但是你別得意太早,我同意結婚,完全是看在我爺爺和孩子的份上。對於你,你別指望我會盡丈夫的責任。”
封御南不可能會傻傻的把自己一生幸福都斷送在這個女人手裡,他必須要打消她的一切非分之想。
喬若曦明白的很,是因為這個孩子,封御南才會同意結婚。
就算真的結婚了,他們的婚姻沒有感情基礎,是不會長久的。
她也不想把自己一輩子的青春葬送在這場荒唐的婚姻裡。
為了以後考慮,喬若曦提議道,“那就給這段婚姻一個期限好了,我不會死纏著封先生太久。兩年吧,兩年後我們離婚。”
“兩年?你沒有資格和我談條件,告訴你,我只能忍受到孩子出生為止,最多一年。”
和不愛的人在一起,多一秒都是煎熬。
兩年時間太久了,他怎能忍受和這種女人一起生活兩年時間?
懷胎十月才能分娩,等到孩子出生後,差不多剛好一年時間。
喬若曦承認自己不是談判高手,她只能選擇答應,“好。那就一年為限。”
見他妥協,封御南終於放開了她,深凝的眉頭,也舒展了幾分。
像是解決了一個異常棘手的大難題,又像是處理掉一個燙手的山芋。
他站直身體,振振筆挺的西裝,恢復一貫掌控一切的高姿態,
“我會讓律師起草協議,一年後,拿著補償金,永遠滾出我的視線。”
他始終認為,她費盡心機所做的一切,不過是為了金錢和利益。
滿足她就是了,封家最不缺的就是錢。
男人甩出這番話後,再也沒有看她一眼,徑直離開了病房。
喬若曦再度被他滿是諷刺的無情的話語刺傷,心臟像是破了個洞,鮮血汩汩而出。
有錢人總是喜歡用金錢去踐踏別人的尊嚴嗎?
好像已經到了身不由己的階段,你說了不為錢,別人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