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承平之時,湖廣西面的土司就有許多沒有印的土司,反正就是事實土司,沒得到朝廷的敕封,卻也有地盤有兵馬等。再加上幾十個有印土司,土司數量很多。
之前湖廣亂,這些土司可就沒幾個安份的。
在土司周邊原來設衛所的那些地方恢復屯鎮,甚至把先前掃平的一些有印無印土司,在他們的地盤上要建立新的屯鎮,移民落戶,駐守屯耕。
加強對土司威懾,進一步擠壓他們的空間。
順便也安置下順營等,讓五忠就盯著這些土司。
由原來朝廷經制的鎮營兵馬,變成這種屯鎮,光是節省的軍餉就是很大一筆。
要不然現在這幾路人馬加起來十來萬人馬,真按正規軍給餉置裝備,朱以海得破產。
區別對待的話,又容易生亂。
倒不如就地安置,改為建設兵團。
安置起來也成本較低,設屯鎮,屯兵和其家卷直接就授田,雖然這是隻有承包耕種權,不是所有權,以後死了或退出屯丁後,土地交回。
但畢竟這地授給他們,也只是按田賦交租,並沒額外的負擔,實際就是跟分給他們幾十年免費使用一樣,跟真正的佃租是不同的。
畢竟田賦丁銀上田一畝,也頂多是二三鬥而已,但如果是佃地交租,就算四六分成,那也可能達到八九鬥甚至一石多。
而對於朝廷來說,現在這些邊地,土地很多,大量荒蕪,人口流失,或被土司侵佔,朝廷可以直接就收回這些田地,然後劃給屯鎮,分田授地給屯丁。
甚至因為這地屯丁只是耕種權,所以以後屯丁減一人,自然也就收回一份地,新補一人,重新授一份地,保持這些地在,屯鎮自然也能維持下去。
當然,以後也許會變樣,但起碼幾十年內不會出大問題。
甚至因為那邊地多,所以屯丁授地外,他們的家卷也還可以再開墾一些地,這些墾荒地就將屬於他們的私產,以後可以代代相傳甚至售賣的。
屯鎮其實就是武裝移民,用這些土地代替軍餉,用民兵來協防守邊。
既減少軍費開支,還能限制這些非嫡系軍頭們的武力。
對朱以海來說,他最相信的始終還是隻有御營。
順營這樣的,既要用,但更得提防著用,得把主動權控制權拿在手上,不能光指望對方忠心,而是得讓對方沒有叛亂的機會和能力。
湖廣地區減少這些雜牌軍,增加御營數量,也能保證他們的軍餉、裝備等,這才是真正保證戰鬥力。
否則光人多有什麼用,時間一長,韃子沒滅掉,自己反倒供應不上先潰了。
不能保證糧餉的軍隊,也別指望能有什麼戰鬥力,更別指望他們軍紀好,以及對皇帝和朝廷的忠心了。
明末這些年的教訓,還不夠麼?
湖廣的這些雜牌部隊,一整再整,可依然隨意超編,現在加起來仍有十來萬,朝廷真要按省營標準發餉,哪怕比御營的低些,也供應不起啊。
更關鍵是,就算供應的起,但拿那麼多錢糧去供他們,價效比嚴重不足。
現在編為屯鎮,以其三分守城,七分屯耕,輪流上番這種模式,也就上番守城的時候,要給口糧和補貼,這個負擔已經小多了。
甚至這麼多人馬去屯墾,上繳的屯糧在屯鎮守丁自給有餘外,還能再上繳些給國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