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他時,我正奉明宗皇帝令,進兵秦州,與孟知祥激戰。當時渭州還在彰義軍掌控下,孩兒他娘留守隴西,不曾想吐蕃人趁機出兵進犯,圍困隴西,三日後城破,踏山都拼死保護他們娘倆逃出城....
我夫人被箭射穿肺腑,臨死前,令親衛剖腹將孩子取出....文兒出生時不足月,踏山都的弟兄帶著他一路逃亡,靠喝羊奶羊血才僥倖活下來,一路顛簸傷及顱腦,如今十七歲,心智卻不如孩童....”
老史擦拭眼角,咧嘴笑道:“好在,文兒雖然憨傻了些,身子骨卻長得極為結實,他才是我彰義軍中,名副其實的第一猛將!”
史匡威憐愛地輕撫史向文的大腦袋,將他亂蓬蓬的頭髮裡,夾雜的碎石子、泥雪拍落。
史向文撥開他的手,頭也不抬地咕噥:“別動!快出來了!”
史靈雁噘嘴不滿道:“大哥才不是傻子呢!”
老史笑呵呵地道:“對,文兒不傻,只是還沒長大。”
朱秀嘆口氣,難怪老史對他的妻兒絕口不提,原來還有這樣一段辛酸過往。
“現在你知道,為何文兒一直掛著牙內副都指揮使的頭銜,卻不能統兵管事!”
朱秀默默點頭。
偷瞟一眼史靈雁,朱秀低聲道:“雁兒姑娘....”
史匡威輕聲道:“雁兒非我親生。她父親,就是那個為我夫人剖腹接生文兒的踏山都弟兄!後來,路上死在吐蕃人手裡。
他是我史家部曲,世代為史家效力,從爺爺輩起就改姓史。雁兒出生後不久,她娘就一病不起,此後我將雁兒養在身邊,在我眼裡,她就是我親閨女....”
朱秀嘆口氣,老史一家的過往還真是坎坷。
瞧史靈雁的模樣,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老史也沒有告訴她的打算。
這樣也好,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活在當下才是最重要的。
朱秀蹲在史向文身前,低頭看看泥雪地,發現什麼都沒有。
“你在看什麼?”
朱秀問道,連問三遍,史向文才看他一眼,小心翼翼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腳尖前,一處微微凸起的小土堆,小土堆周邊的積雪被他撥開,露出一處指甲蓋大小的土洞。
原來是個螞蟻窩,朱秀啞然失笑。
“你在等螞蟻爬出來?”
史向文龐大的身軀顫動了下,身上雪花簌簌抖落,碩大的腦袋抬起,眼睛冒光地看向朱秀,重重點點腦袋:“對!”
“你也喜歡看螞蟻?”史向文壓低聲咕噥,好像怕他的粗大嗓門驚嚇到小螞蟻。
朱秀望著那雙使勁瞪大,純淨澄澈的眼眸,從裡面看見了自己的倒影。
“我喜歡看螞蟻,看它們忙碌的尋找食物,不辭辛勞的搬動比自己身體還大還重的食物,看它們成群結隊的探索世界,分工明確的構築自己的巢穴....”
朱秀笑呵呵地說道。
史向文孩童般懵懂清亮的眼睛眨了眨,漸漸露出笑臉,明明是一張粗獷面龐,卻透出濃濃的孩童稚氣。
“爹!大哥他笑了!?”
史靈雁驚訝無比,“除了爹和我,大哥還是第一次對別人笑!”
史匡威咧嘴笑的像個傻子,眼眶裡熱淚滾滾。
朱秀道:“可是冬天是看不到螞蟻的。”
史向文眨巴眼:“為什麼?”
朱秀指著小土堆,解釋道:“這是螞蟻巢穴的入口,別看只有一丁點大,裡面可是別有洞天,有好多通道和洞穴,成千上萬只螞蟻住在裡面。
蟻群在巢穴裡囤積了大量食物,到了冬天,外面天氣寒冷,它們就不再外出覓食,躲在洞穴裡活動。
螞蟻還會邀請小夥伴到家裡做客,一起過冬,像什麼蚧殼蟲、蚜蟲,這些小蟲子會分泌蜜露,就像糖漿一樣,甜甜的,螞蟻喜歡吃....”
史向文澄澈的眼眸一眨不眨,聽得極其入迷,朱秀的話似乎為他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帶領他深入走進螞蟻巢穴。
“你好厲害!知道小螞蟻在洞裡做什麼!”史向文滿眼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