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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艱難的談判。(第二更)

徐雲飛快的心算了一遍,很快搖頭道:

“鄭秘書長,這個比例太低了,我不能接受。”

鄭祖顯然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因此很耐心的解釋道:

“徐博士,你恐怕不知道,這個比例真不算低了,甚至要比普遍行情還要高點。

一項專利不是說它的前景有多大,融投的就能佔多少股,專利擁有者的收益主要在於後續的分紅。

比如立普妥,輝瑞一共為它申請了五項專利,其中US4681893的單項價值就高達百億美刀,但它研發團隊在輝瑞的佔股甚至連0.1%都不到。

又比如拉里佩奇的PageRank專利,他還是咕鴿創始人呢,專利的實際價值逼近50億美刀,但整個技術在入股時不過佔了百分之一點幾罷了。”

說著說著,鄭祖嘆了口氣,語重心長的道:

“徐博士,如果你單獨要出售這個技術,那麼沒啥好說的,別說一兩千萬,四五千萬我們也出得起。

但如果你想以它技術入股,那麼就得用股權的角度來討論了。

這事兒換到其他機構也是一樣,甚至比例可能會壓縮到個位數。

這和壓價或者黑心沒關係,模式不同罷了。”

徐雲依舊抿著嘴,表情嚴肅。

鄭祖說的話其實很有道理,徐雲在過去幾天也曾經找人瞭解過投資的一些情況。

一般情況下,技術入股的比例都在20%30%,而且大多都不是智慧財產權,很容易被一腳踢開。

受法律保護的智慧財產權普遍要更低一些,10%15%左右。

因此鄭祖所說的比市價要高,倒也確實沒有在騙徐雲。

除非你能像雷總那樣,在大米成立的時候身家就有幾十億,做過金山的CEO、投資過凡客和獵豹,這樣才能佔比40%。

但能理解是一回事,徐雲能不能接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少眼下的23%這個數字,要遠遠低於他的底線。

過了一會兒,徐雲抬起頭,說道:

“鄭秘書長,我能接受的比例最少是40%,而且要採用雙重股權制。

我手上要佔據超過50%的投票權,也就是管理權歸我,這點如果不能退同意,我們就沒有繼續談下去的必要了。”

雙重股權,也就俗話說的是AB股,AB股的核心,就是同股不同權。

簡單講,就是把投票權和分紅權分離。

比如A類1股有1票投票權,B類1股有10票投票權。

其中A普通股通常由投資人與公眾股東持有,B普通股常有創業團隊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