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泊琛靠在椅子上,對面是帶回來的嫌疑人。
嫌疑人叫李強,是當地一個開旅館的,最後一次見到死者是在山腳下,死者拜託他開車送到指定地點,車費五十。
“你們經常接送客人嗎?”江泊琛問。
“偶爾吧,也想多賺點。”李強說。
“你走了店誰看?”
“沒啥人,一會兒就回來了。”
“中間還去過哪?有誰看到了?”
“哪也沒去,送到了就開車回旅館了,沒人看見。”
“總共去了多長時間?”
李強想了想:“來回大概二十分鐘吧。”
“他撒謊!”顧小凡從桌子上蹦下來,站到江泊琛身後:“五十五分鐘,你一共去了五十五分鐘。”
李強臉色變了:“唉,這位小警官可不能胡說啊,你又沒在場你怎麼知道?”
“我在不在場都知道!你為什麼隱瞞這麼久的時間,中間幹過什麼!”
“我沒有!你有什麼證據?”李強一口咬定。
江泊琛接過來說:“小旅館旁邊有個商店,每天上午十點準時開門,老闆說那天他開門的時候死者去買了個麵包,因為還沒來得及換標籤,死者還埋怨比標籤的價格貴了些,兩人發生了點口角,所以他記得很清楚。”
李強眼神閃爍:“我……我記不清了,不知道幾點出發的。”
“有人幫你記著就行了,店裡除了你還有保潔阿姨,上午阿姨來拿換洗床單,鎖著門進不去,在門口等到你回來,她進門是快十一點。”
“那是她記錯了,誰會記得幾點進的門。”
江泊琛也不惱:“因為她還有一份工是幫人家做飯,因為等你耽誤了時間,她來不及放回去,只得帶著換洗的床單去了僱主家。”
李強有些慌亂:“那……那可能是我沒記準,誰會記得準確時間。”
江泊琛繼續說:“我們試了,來回一共十幾分鐘的路程,你為什麼開了將近一個小時?說!人是不是你殺的!你將人送到起了歹心,殺人藏屍後開車回了旅店,是不是!”
“不……不是,我沒殺她,我真沒殺她!”李強因為害怕渾身顫抖。
江泊琛怒拍桌子,雙手撐著桌邊站起身:“那天發生了什麼?一字不漏的講!”
李強嚥了下口水,無奈交待:“那天早上那女人來退房,說什麼要去山上的一個茶館,周圍不好打車讓我送她一下,我們小本生意啥都做也經常拉客,就答應了。她出去買了點東西我們就出發了,開了大概十分鐘,到了地點那女人又覺得太近改口給三十,這我當然不同意啊,那女人見說不通扔下三十塊錢開車門就走,我咽不下這口氣,下了車去追。然後……”
“接著說,然後什麼?”江泊琛緊逼。
“那女人跑不過我,被我追上後我打了她幾拳,看她包裡還有不少錢,就拿了點,然後我就走了。可我真的沒殺她!我走的時候那女人還好好的,她還躺在地上罵我呢,罵的特別難聽,我怕店裡沒人照看,才沒搭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