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宣讀審判結果,全體起立!”法官掃眾人一眼:“被告人胡志國,犯非法拘禁罪,並情節嚴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兩個月,並賠償原告黃杏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23786元,十日內必須付清!”
“我不服,我要上訴!”胡志國揮舞著手臂大喊,兩名警員上前立馬控制住了他。
沒人同情他,甚至還有點兒大快人心,至於他上訴根本沒人在意,因為證據確鑿,即使上訴也得被駁回維持原判。
雲星、黑仔和黃杏一同走出法院,剛才在庭上雲星的手機一直震動,因為沒法檢視現在才掏出手機,一共四條未接來電還有一條資訊,未接來電和資訊都是同一個手機號,資訊只有短短六個字:怎麼,不敢接嗎?
她看著手機號努力回想也沒想起是誰的,於是就回撥了過去:“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不在服務區,請您稍後再撥...”。
她結束通話再回撥,結果還是這樣的提示。
黑仔看著她:“怎麼了師父?”
雲星裝起手機:“沒事,回去再說。”說完看向黃杏:“你沒跟家裡說這件事嗎?”
黃杏點頭:“嗯,沒說,不敢說也不能說。”
雲星眉頭蹙緊:“為啥不能說?這可不是小事!”
“謝謝你姐姐,如果沒有你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黃杏挽住她的胳膊。
“不是還有我嗎?”黑仔笑道。
“對,也謝謝你這段時間開導我、接送我!”黃杏感激地看著黑仔。
“不客氣!”黑仔傻笑。
雲星眼含深意地看黃杏一眼沒有說話,抬手攔計程車。案件已經審理完,車可以取回了。
三人剛進便利店張琦就迎了上去詢問判決結果,當得知胡志國不僅坐牢還得賠錢高興得她直鼓掌。
雲星坐在電腦前,手指敲打著鍵盤,手機號的資訊很快被查清,機主的名字叫林振清,32歲,家住河南洛陽。
“你幹嘛呢?”張琦站在她身旁彎腰看向電腦。
雲星指著手機螢幕:“這個人之前給我打四個電話,當時正在庭審我沒接到。”
張琦看向她:“那你給他打過去呀!”
“打過去不在服務區。”雲星關閉查詢視窗。
“現在打,沒準兒那會手機沒資訊號。”張琦直起腰。
雲星從包裡掏出手機,再次撥打電話,這次撥通卻沒人接,於是她又撥了過去。
“誰呀?”電話接通,林振清問。
“你給我打電話不知道我是誰?”雲星反問。
“給你打電話?什麼時候?”
“大概半個小時前!”
“哦哦,你不是在網上釋出查案嗎?我這有一個案子,你敢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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