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黃的路燈打在身上,彷彿帶著一絲從太陽光線上過渡過來的暖意,可卻沒有暖到方爾心灰意冷的心。方爾走在路燈下,正想著回去之後應該怎麼面對林森,是假裝什麼都不知道,還是直接把話挑明,又或者她都來不及說,林森就直接把一切攤開了,她說不準。然而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她居然被拍了,還是明目張膽的那一種。
一陣刺眼的閃光燈閃過,方爾睜開因為刺眼的光線而微微眯起來的眼睛,循著光線看過去,可那人非但沒有躲躲閃閃的,只是稍微愣了一下,可能是也沒有想到自己居然沒有關掉閃光燈,愣了一瞬之後他就又開始各種拍。
方爾心裡一陣慌亂,腦子裡第一個想起的卻是這樣會不會耽誤林森的名譽度,她用手擋著臉,掉頭就走,那人卻追了上來,手裡捏著電話正在讓另外一個人趕過來。
“我好像看見方爾了,我現在在xx路,你趕快過來。”
從認識林森到現在,方爾是第一次面臨這樣的處境,聽見他講電話的聲音,方爾心裡更是虛的發慌。
“不好意思,請問你是方小姐嗎?”那人拿起一支錄音筆放在方爾面前,人站在她面前把她攔住。
方爾擋著臉,一言不發,繞過她準備繼續走。禍從口出,林森沒有教過她面對記者的時候應該怎麼辦,她也不能夠氣定神閒的去面對,能做的就是逃避。
可那記者就像是一塊牛皮糖似的,扯不下來了,始終繞在她的身邊追問她是不是方爾。方爾兩手空空的,除了手提包裡面裝了今天自己給自己買的“分手禮物”之外,別無其他,奈何卻一直被記者追著不放,她心裡一著急,乾脆直接跑了起來,抱著包,撒開腿。
可從高中畢業後,方爾除了每年一次的體檢,基本沒有跑過步,那裡能是都能參加專業田徑賽的狗仔的對手,更何況,那傢伙的隊友來了。
五分鐘後。
方爾看著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徹底放棄了逃跑的念頭、
一共三個人,兩個男人一個拎著錄音裝置的小姑娘。方爾喘了幾口粗氣,開始懷疑人生了。她雖然沒有拎過那些裝置,可也知道這些東西絕對不會輕,可這個看起來身上沒有二兩肉的妹子剛剛居然拎著錄音裝置在馬路上飛奔,身輕如燕的那種。
“你們……呼呼”方爾喘了幾口氣,“不累的嗎?”
三人一臉輕鬆的看著方爾搖頭,時時刻刻銘記著自己的工作,問道:“請問你是方爾嗎,我們能對你進行採訪嗎?”
方爾在心裡攤手,現在她還有拒絕的餘地嗎?丫的都快要追著她跑兩條街了。不過,方爾掃了幾眼路邊投過來的目光,商量著說道:“你們都要問些什麼,我們能不能找一個比較僻靜的地方,還有就是我比較趕時間。”
“是,不然也不會跑得這麼賣命。”那個小姑娘一雙眼睛都笑的彎彎的,不知道是在諷刺,還是就事說事。
採訪的地點最後選在了公交車上,是方爾自己自行決定的。
最開始給方爾拍照的記者虎著臉,掃了一眼周圍鬧鬧嚷嚷的人群:“不是說找個僻靜點的地方嗎?”說著他突然皺眉,視線垂直的看了前面那人好一會兒,才伸手推了推,“你踩到我的腳了。”
那位兄臺面無表情的回頭看了他一眼,推了一下鼻樑上架著的眼鏡,挪了挪腳。他們一共四個人,上來的時候車公交車上只有三個位置了。被人踩到的那位是唯一一個站著的。
方爾咧嘴,嘿嘿直笑:“鬧中取靜。”為自己的機智點贊。最開始她是想好了要找個僻靜一點的地方的,可是到了站臺的時候,腦子裡突然靈光一閃就上了公交。到時候真的去了什麼安靜的地方,估計自己就是粘板上的魚肉,任人宰割了。
可是方爾完完全全想錯了,顧忌著公交車上的人群的那個人,只有她。
舉著錄音筆的那個小哥留著一小綹鬍子,人看著斯斯文文的,一開口,嗓門卻大的嚇人。
……
到家門口的時候,方爾沉著臉摸出來門卡把人開啟了。林森居然難得的在家,然而許久未見的林森坐在沙發上,方爾卻開心不起來。方爾微微抬臉看了一眼,便收回視線,直接往起居室走。
她原本就低沉的情緒,更加深沉了幾分。按照林森的行程,今晚怎麼都是沒有時間的,然而他現在坐在家裡,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他心虛了。他心虛了,就說明了微博上扒出來的那件事,可信度很高。方爾心更是涼了半截,垂在一側的手緊握,使勁閉了閉眼睛,一顆滾燙的淚水落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