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兒的成長是突飛猛進的。
其實他的舅媽也沒教他多少本事,但他的領悟力特別高,學什麼都是一點就通。
然後再加上他自己平日裡沒事就喜歡看書,所以也自學了不少的古書典故。
再次登臺之時,已是非常的沉穩熟練了。
結果第一次登臺就大獲全勝,直接就火了。
這一次搭臺唱戲的東家是村裡的一戶大戶人家。
家裡有錢有糧,平日裡沒有別的什麼娛樂活動,就愛看戲班子唱戲。
這一次家中的老母親過六十大壽,所以才陰差陽錯的請來了小丁兒他們這一組戲班。
但沒想到小丁兒的表演如此驚豔,東家老太太一下就給迷住了。
非要留他們住下來再演三天。
小丁兒的舅媽自然是求之不得了,多演一場就能多賺一筆錢,何樂而不為呢。更何況累得人又不是她,她只管坐著收錢便是。
也虧得小丁兒那會兒人年輕,不怕累。又加上自己如今演上主角,是一份無比驕傲的榮耀,所以便願意好好抓住這次機會。透過在舞臺上的表演來磨練演技。
所以他認認真真的演了三天,逗得讓東家老太太開心得不得了。
只要打響了名號,剩下來的事情就簡單多了。
他的舅媽接到的邀請越來越多,小丁兒的出場價碼也水漲船高。
在鄉里唱了半年之後,舅媽便不滿足於這種環境了。
她認為老是給一些鄉巴佬們演戲賺不了多少銀子。
這些銀子用來生活與一日三餐自然是沒問題,但如是要買地買屋,添家丁和用人,那卻是遠遠不夠的。
所以小丁兒的舅媽動起了歪心思,她先是想將小丁兒直接賣到青樓去,反正像小丁兒這樣品相的清秀男兒也是有人要的。
而且已經有一個老鴇三番五次的來找過她了,說自己近期來光顧的男客們都特別喜歡男扮女裝的小男子,讓她把自己的侄兒乾脆賣給她家青樓算了。
這種事情,小丁兒的舅媽自然想了又想,最後沒有談妥的原因並不是她還留存有一點點做人的良知,而是老鴇給出得價碼她嫌少了。
才一百兩銀子就想把我的搖錢樹挖走?哼,沒門!
這一件事沒成,舅媽又開始琢磨另一件事。
那就是帶著小丁兒進京演出去。
天子腳下,遍地黃金。
一個石子扔過去,砸中十個人,也至少有三四個是京中大官,三四個是鉅富商賈,另外剩下的那一二個,也絕對是家底殷實的貴門公子。
所以在這樣的地方,還怕小丁兒那渾身的本事施展不開嗎?
於是舅媽和舅舅兩人一合計,也不必經過小丁兒的同意,連夜趕著馬車馱著戲班子的行頭就進京發展了。
在京城的日子卻並不像她們想象中的那麼好混。
這裡彙集的名家大腕實在太多了,像小丁兒這種型別的,充其量只能以新鮮感取勝。
於是唱過幾場之後便漸漸冷清了下來。
沒人再來請他唱戲,整個戲班子也斷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