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看向張正義,張正義笑道:“我不想讓他聽。”
文餘聖一愣,繼而皺眉道:“張正義,這輛龍旗車是律所的財產......”
張正義冷冷的打斷道:“我沒侵害律所的權益,所以這是我的私事,文餘聖,你還沒權利插手我的個人事務吧!”
警員適時的補上一刀,“這整件事由我經手調查,我確定在這次事件中張正義沒有損害正衍律所的任何行為。”
文餘聖只覺得一口火在肚子裡但是又無可奈何,他豈能插手人家的私人事務?
“張正義,行,你行,故意耍我!”文餘聖恨恨的道!
張正義嗤笑道:“我說了,你願意做跟屁蟲,那就來,跟屁蟲吃不到屁,那能怨人?”
文餘聖恨恨的低喝了一聲,“張正義,行,走著瞧!”
張正義冷笑道:“這話說了很多次了,你也該換一句了!”
文餘聖被氣的不行,只得恨恨離去。
張正義笑著對警員道:“好了,多餘的人走了,能聊正事了。”
這警員嘖嘖嘆道:“小兄弟年紀不大,這張嘴可是真的厲害。”
讓張正義先坐下,警員抱來一摞材料,沉聲道:“這是畢順的一部分筆錄,其餘筆錄涉及畢順的私人資料,按規定不能給你看。”
張正義點點頭,示意理解,然後開始看材料。
筆錄上記載,畢順一口咬定只是因為自己被張正義害的丟了工作,所以提前計劃好了要報復張正義。
這話當然疑點頗多。
首先,提前計劃,他畢順一個人能做出這麼縝密的計劃?不管是警視廳還是張正義,都有這份懷疑。
也確實是看不起畢順的報復能力,畢順的執行能力要是這麼強,工作履歷也不可能這麼慘淡。
但是無論是監控還是通話記錄,都沒有找到可疑的角色,因此這次事件只能在現有證據的基礎上定性為“碰瓷”事件。
口語表達叫碰瓷,實際上畢順觸犯了龍國公共安全法,但是因為造成的後果不嚴重,而且是初犯,雖然一口咬定是自己做的,但是認罪態度比較良好,所以警視廳給審判廳的意見是判一緩一。
所謂判一緩一,就是判刑一年,緩刑一年,簡單點說就是不用坐牢,但是一年之內需要受到監控。
張正義皺著眉,發現依照現有證據也確實只能做到這個地步,但是判一緩一的好處也很明顯,那就是畢順的關係網很容易暴露在警視廳眼前,有可疑行為的,很容易被監控。
警員見張正義放下材料,開口道:“大體情況就是這樣,但是判一緩一有利於監控畢順,防止畢順再有什麼危害社會的行為。”
張正義笑道:“那就謝謝警官了。”
二人客氣幾句,張正義走出了警視廳,他對這個結果很滿意,他馬上就要離開江州去上京了。
李春軍有千萬身家又如何?也不過是是江州這條湖裡面的一條魚罷了,在江州都不能有大動作,何況上京?
等張正義透過自主招生考試,有的是時間收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