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次的相聚,許則歡都一直在逃避和抗拒著,從來也沒有將自己全身心交給文因朝。她總是記得,前世他們的分離。
就像有一段時間,她一直聽蘇有朋的那首《珍惜》,反覆聽其中的兩句:“經過你,快樂時少煩惱多。經過我,情深意濃緣分薄。”
文因朝對她來說,就是曾經的“情深意濃緣分薄。”
雖然相聚的時間短暫,也一起走過兩年了。可以迷失在他的懷抱裡,可以讓他來主導一切。
這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陌生的感覺。即使是互相吸引,沒有開啟最後的一步,仍舊不能說,是完全瞭解對方。
而一起進入另一個世界之後,他們都覺得,是真正擁有了彼此。不過,文因朝問了她一個有些掃興的問題:“你覺得,需要避孕嗎?”
許則歡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雖然歷經世事,可是在他面前,總是有些羞澀。
文因朝:“我倒是很希望,你能生下我的孩子。就是不知道你怎麼想的。”
她沒有回答。不過,已經不需要再說什麼,他能夠感受到她的想法。因為,許則歡一反常態,主動抱緊了他。
她其實也很希望,能有一個未來的小孩子,叫他爸爸,喚她媽媽。想一想那種情景,都是一種奢侈,都會讓她想要流淚。
結果,後來,文因朝像中了病毒軟體一樣,一直跟她暢想這個話題:“你說,要是我們有一個孩子,會是男孩,還是女孩呢?”
“應該是女孩吧。都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像你這麼有魅力,肯定是個女孩。”
文因朝啞然失笑。又輕輕吻吻她的臉頰:“想什麼呢。我有你就夠了。”
她不喜歡男孩。不過,如果是他的孩子,男孩也無所謂。她不介意,有一個小文因朝出現。大概會重溫一遍,他是如何長大的,成為另外一個有自我獨立意識的人。
他也喜歡女孩子,還興致勃勃地在給他們未來的女兒取名字。許則歡都無語了,第一次在一起,兩人就考慮這麼現實的問題,也太不浪漫了吧?
文因朝:“如果從咱倆名字裡各取一個字的話,她應該叫文艾歡。”
許則歡:“什麼啊,不好聽。”
文因朝:“那,叫小花吧,我覺得小名叫這個,又親切又可愛。”
許則歡撫額:“我們村裡的小花狗,就叫這個名字。”
太浪費氣氛了,怎麼會一下子就融入現實生活的?
兩個人都想多聚些日子,沒著急去看房子,反而默契地想一起去景點。文因朝問她想去哪裡,她立刻不假思索道:“地壇公園。”那位經常徘徊在地壇公園的作家,在2002年還在世。只是她不能確定,能否在那裡遇到他。
文因朝知道她在想什麼,只是笑笑,摸了摸她的頭,彷彿她只是一個小孩子。許則歡反而俏皮起來,撒嬌地吻吻他的臉,也不管是在什麼場合。反正他是她的,她也是他的。
熱戀中的人,其實恨不得時時刻刻都膩在一起。即使走路,也是想手拉著手的。她才不管他的形象,也不必在意他的社會角色。
文因朝笑她:“以前不知道你這麼粘人的。”
“現在知道啦?”
“當然,一個粘人的小妻子。”
她聽了笑。忽然理解了,為什麼身體出軌算是原則性問題。因為男人和女人,最親密的莫過於如此。所以那些妻子,才誓死捍衛丈夫身體的純潔。
地壇公園如此之大。許則歡一邊走,一邊想象著,當年作家的那位母親,是如何在這園中匆忙地走,焦慮地走,尋找她殘疾的兒子。她肯定是在擔心著的,怕她的孩子有什麼意外,有什麼危險。那是怎樣一種牽腸掛肚啊。
文因朝問她:“怎麼出神?”
她看著他笑,情難自禁,踮起腳去吻他。他停下來,任她吻,不過有些不好意思:“好多人看著哪。”
“那就讓他們看。”許則歡霸道地宣佈。不過也跟隨著他的目光,望向周圍。反正這些園中的行人,她也不認識。正這麼想著,突然覺得,前面走過來的一對男女有些熟悉。
她定睛細看,果然,那男人越看越像元修。只是他身邊的那個女孩,正膩在他身畔,宛然就是另外的一個自己。許則歡覺得就像照鏡子一樣,她也是如此膩著文因朝的。
這讓她神情微變。她不明白,怎麼會在京城遇到熟人,尤其是遇到元修。她一定是和他犯衝,上次是表姐,這次的女孩又是誰呢?他的表妹?
元修也發現了,遠處正呆呆望著他的是許則歡。他有些意外,不過又看到了文因朝,隨即釋然地笑了。
許則歡最佩服的,就是元修這種隨時隨地,無論什麼情況,都能淡定自若的狀態。彷彿他和另一個女孩同遊,只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情。
文因朝都已經皺起了眉頭。這種情況下,他不太想跟元修打招呼,準備帶許則歡換條路走,林蔭路也不錯,至少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