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12章 指紋。

金北周嗯了聲“她也是借用這點來作的文章。”

路櫻迷茫“她想幹嘛?”

“大概是想要藝術館的產權,”金北周淡聲,“想讓你經過這一遭拱手把產權轉給她。”

藝術館的鎮館之寶是一幅畫。

這畫在路媽名下。

是當代極富影響力的畫家伏壽先生所作,自從十年前伏太太去世,老先生便再未動過畫筆。

如今伏壽的畫已經千金難求。

但路媽名下這幅,是伏壽送給她的,為了一場慈善,意義大於價值,因而一直是藝術館的鎮館之寶。

可這幅畫被雙鳳賣了。

賣了天價。

然後一分不少地轉到了路櫻的戶頭。

借用藏品洗錢的事層出不窮,藝術無價,低買高賣、低賣高買,似乎沒有比這更好的路子。

雙鳳自然也要配合調查,但畫是路媽的,現在歸路櫻所有,錢又全部給了路櫻。

雙鳳最多就是從中牽線,或者一句她什麼都不清楚,她只是受委託負責送畫收錢,買家是路櫻自己私下聯絡的。

她的目的,是想借此事打擊路櫻,想讓路櫻知道現如今整個館從內到外的運營都握在她手中,從而拿下藝術館的所有權。

路櫻怔怔的“我好蠢啊。”

她居然能心大到將自己那部份經營權都交到雙鳳手裡,連她的私章都毫無保留地遞了過去。

“別胡說,”金北周擰眉,“她於你跟媽媽沒區別,誰會防備自己親媽。”

就在這時,阿豹腳步匆匆進來“抓到了。”

金北周“然後?”

“正在審問,”阿豹說,“畫也找到了,咱們的律師拍了張照過來,對方堅持他是跟藝術館老闆做的交易。”

路櫻才是藝術館的老闆。

說著,阿豹將照片遞給他。

金北周盯著螢幕上那幅畫,半晌,不知想到什麼,手指將照片放大。

“這個”他嘖了聲,“不是伏老先生送給媽媽的那一幅吧?”

路櫻頓住。

金北周扯唇“老先生是當場作畫,我記得印章都沒幹就被你調皮地摸了把,留下一點點不明顯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