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時分,在韓城的東大門區,一處裝修得富麗堂皇的夜店,亮起了招牌上地燈!
不過此時這裡還沒有開門迎客,因為客人們才剛剛下班,大概現在還都在居酒屋或者其他地地方享受著午餐!
而這裡,一般都是晚上9:00~10:00開始營業!現在則是裡面的工作人員打掃地時間!
酒吧裡,那些靠著陪酒來維持生活地女人們,此時正在後臺,一邊閒聊著,計劃著放假地時候去哪裡玩兒,一邊坐在梳妝檯前,慢慢的給自己整理著妝容!
這一天和平時並沒有什麼區別!
唯一的區別就是,前一段時間夜總會的老闆告訴他們,商會那邊出了一些事情,讓大家最近一段時間,不要太過招搖,尤其是那種東西,千萬不要在晚上向客人推銷,否則惹出了麻煩,沒準就是後患無窮!
這樣一來,本來靠著這種灰色生意維持營生的夜總會的員工,一下子就斷了大部分的經濟來源。
但是上面三令五申,而且這些人也隱約聽到了一些風聲。
那就是金門集團昔日的社長金在龍,現在居然被曝出是檢察官,據說這傢伙在金門集團臥底了好幾年,很可能連他昔日的老大,李子成都是這傢伙送進去的!
然而,人家的身份是檢察官,就算那些老大們再怎麼痛恨這個傢伙,也不敢拿檢察官怎麼樣?
要知道在H國,檢察官稀缺的就像動物園裡的保護動物一樣。
可是每一個檢察官手中的權力卻大的驚人,就算對方20多歲,看起來像一副書呆子的樣子。
也可以讓一個五六十歲的極道大哥跪在地上舔對方的皮鞋。
這就是權力帶來的恐懼感!
……
幾個女生正在後臺談論著包包和衣服的話題,今天有一個新來的女孩兒,第1次來這邊工作,看著她用著廉價的化妝品,周圍的姐妹就熱心的把自己昂貴的化妝品貢獻了出去!
其實這些人之間沒有什麼友誼,但是誰都有手頭緊或者脫不開身的時候,有的時候遇上了客人發酒瘋或者提出了沒法拒絕的要求,那麼大家就得通力合作,想辦法把這些難纏的傢伙打發掉,卻又不能得罪人。
所以就算是新人,該拉攏也得拉攏。在這種環境下,大家雖然沒有什麼血緣關係,但彼此的照應要遠比那些大商社的同事們勾心鬥角要來的親近的多!
就在大家化妝處理的都差不多的時候,外面傳來了負責人催促的聲音。
然後就聽到負責人對他們說道:
“今天好像來了一個挺有錢的傢伙,剛才我看了一眼他的手錶,絕對是限量款的,門口停的車也不一般……”
聽到這句話,幾個姐妹全都暗自欣喜,然後自告奮勇的便出去,不過當這些人來到外面的時候。
就有一個人認出了坐在沙發上的那個男人的面孔。
“金……金社長?”
“哦!被人認出來了,我記起來了,這裡是歸成東佑負責的場子吧!”
“是的,這裡是東佑大哥的……不過他不經常過來!”
“哎,以前社長什麼的都是過去的事情了,現在還是叫我金檢察官吧,對了,你們誰去問一下東佑,願不願意見見我這個以前的故人呢?”
金在龍坐在沙發上,就好像來到自己家一般,而此時,一旁的李韓才則驚訝地看著這一切。
他們是來這邊查案的,是為了調查之前薛青教授被害一案!
因為調查到這個叫薛青的傢伙,在學校裡和在醫院裡,以及在生活中實在是有太多矛盾的地方。
所以就想來這種地方,看看他性格中真實的一面到底是怎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