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再加二十串羊肉。”
谷濤喊了一嗓子並給自己倒了杯酒:“其實後面我真不知道樂隊散了,不過這都好多年了。”
“是啊,十年了,我手上的老繭都沒了。”
羊肉上來,兩個人都沒說什麼話,也沒吃東西,就是坐在那一動不動。
“當時咱們怎麼認識來著?”谷濤突然開口問道:“我記不清楚了。”
“當時我們在街頭賣唱,你一毛錢不給蹲在旁邊聽了一下午,然後當時剛好我們樂隊的主音吉他回老家結婚了,我就把那把破吉他遞給你,讓你試試,你一試還不錯,我就問你要不要加入我們,你說行。”
“對,你還讓我叫你洪姐,其實後面發現你比我還小。”谷濤拍了拍腦袋:“白白被你佔了半年的便宜。”
“哈哈哈哈,我洪欣走江湖的時候,誰都得叫我一聲洪姐。”洪欣十分霸氣的一拍桌子:“不過那時候生意真不好做,賣唱不賺錢啊。”
說到這,兩個人又陷入了沉默,谷濤腦子裡全是過去的畫面。當年生意不好,一天下來五個人二十塊錢是常有的事,大家一起蜷縮在爛尾樓裡、橋洞裡、公園裡,冬天點著篝火捧著一杯熱開水用毯子包著坐在那寫歌,清貧而富足。
偷偷去商場的公廁裡洗澡、在公園的飲水處刷牙、挖蚯蚓釣魚充飢,一群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在最惡劣的生活條件下,無拘無束的笑著鬧著,一起見義勇為抓小偷、一起偷雞摸狗拔蘿蔔、一起寫歌唱歌,偶爾寫出一首好歌,大家都會開心的用為數不多的錢去大排檔或者自助餐吃一頓當做慶祝。
“後來呢,你還寫過歌沒?”洪欣撩起頭髮看了一眼谷濤:“我們幾個都沒什麼藝術天賦,就你還行。”
谷濤抿著嘴,有些抱歉的搖搖頭。
“也正常,人嘛……總是要恰飯的。”洪欣笑了笑:“你看,我都長髮了。”
是啊,當年還是女孩的洪欣是真的很朋克的一個人,她剃著光頭,左臂上全是紋身,鼻子上還掛著鼻釘,黑色的口紅、紫色的眼癮,常年煙不離手,手上敲著激情澎湃的鼓點。而現在,她留起了長頭髮,眉目間雖然還是當年的樣子,但眼角也已經出現了細紋,眼神也溫柔了起來,略施粉黛之後竟也有著一種溫婉的味道在裡面。
“他們幾個呢?”谷濤拿起一根串:“當年我不辭而別……他們都怪我吧。”
“沒有,沒人說什麼。小胖在你走的第三天也走了,回家考了公務員。小黑第三個走的,他去了首都,開了一間理髮店。我後面也回去了,回家去盤下了家服裝店,三年前嫁來了這裡。現在打算要孩子,煙都戒了。”
谷濤笑了起來,點上一根菸抽了一口:“哦?是嗎?”
“你這人!”洪欣一把拽下谷濤手上的煙,放在自己嘴上深深吸了一口,那表情簡直不是抽菸而是吸了粉:“呼……一年沒抽了。”
“你現在不寫歌了?”
“沒那個天賦。”洪欣深吸了一口煙,透過氤氳的煙霧看著谷濤:“說了這麼多,你還沒說你自己呢。”
“我一個外星人,能幹什麼嘛。”
洪欣用桌上的毛豆殼扔向谷濤:“好好說話!”
谷濤閃開了毛豆殼:“我現在在當老師。”
“喲,不錯啊。有正式編制的麼?”
“有的。”
谷濤說完突然感到一陣莫名的心酸,當年那個氣場爆炸的朋克女孩,現在張嘴閉嘴的第一件事就是問有沒有編制了。似乎每個少年都告訴自己,我不會被生活改變,可是到頭來回頭看去,誰都在所難免。
到底是因為什麼呢?也許是年齡慢慢大了、也許是父母漸漸老了、也許是旁人的目光、也許是家庭的負擔,當年意氣風發的人,就這樣死掉了呢,那個蹦蹦跳跳的朋克女孩就這樣死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