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036 燕京

第036燕京

魏東生精簡匯總霍永善的想法:“所以,你想開一家網咖?”

霍永善點頭承認:“是的,我想在一高、二高、三高附近選址,新開一家網咖。不過,租賃房屋和購置電腦需要一大筆錢,我沒有錢,希望你能轉借給我一些。”

魏東生:“你的十月份分紅,有八百多萬,還不夠開一家網咖?”

霍永善搖頭:“什麼分紅不分紅,那都是你的錢。裝備交易業務的核心是貨源,有了無窮無盡的裝備,傻瓜都能變現成金錢,我沒有資格拿30%分紅。”

魏東生安撫霍永善:“別這樣說,是你的分紅就是你的分紅。古語有云,義不理財,如果整日兄弟義氣,別想在商業上有所建樹。所以合夥創業,親兄弟明算賬,這是原則,這是合作的原則,也是延續兄弟情誼的原則。賬錯了就是錯了,我不會顧忌你面子含糊過去,所以當場打電話把你喊過來。同樣,咱們就事論事,查賬是一回事,分紅是另一回事,你不要心裡有顧慮。”

霍永善聽到親兄弟明算賬說辭,心結稍稍緩解,卻仍堅持己見不要30%分紅。

魏東生略知資本運作常識,也不願意簡單粗暴式就地分錢,遂提出建議:“既然你不願提現,剩餘分紅就投資我的新一輪創業吧。你九月份和十月份的分紅,扣除零零碎碎的體現,剩餘1069.8萬元,我再撥給你69.8萬元籌辦網咖,湊成1000萬元整數。但是,有一點我必須提前說明,我的新一輪創業將會走在陽光下,一切流程必須遵紀守法,前期投資也必須乾乾淨淨。你的1000萬元,必須透過一定渠道洗成白色的錢,才能投資我的新一輪創業。為了安全起見,這1000萬元必須選擇最安全的洗錢手段,需要扣除30%成本。即是說,1000萬元分紅,轉換成實際投資額度,只有700萬元。”

霍永善一則不懂洗錢流程,二則不願接受超出他能力範圍之外的分紅,索性任由魏東生隨心所欲處置:“我在網路上和其它網咖業主有過交流,聽他們說,大城市裡的網咖,最近兩月正流行更換液晶顯示器。未來,我的網咖緊跟時代腳步,不要一臺CRT顯示器,全部都用液晶顯示器,做吳平縣第一家液晶顯示器網咖。液晶顯示器比CRT顯示器貴,可也貴的有限,根本用不了70萬元。”

魏東生:“還是湊成700萬整數吧,方便計算。”

霍永善或許覺得七十萬不像一千萬那樣誇張,沒有繼續堅持:“好吧,剩下的錢,我且替你保管著。”

魏東生把霍永善的700萬元分紅吸納為新一輪創業投資,旋即親兄弟明算賬當面計算霍永善的份額:“你出資700萬,我出資2100萬元,初始資金合計2800萬元,一元折算為一股,即你擁有700萬股,佔比25%;我擁有2100萬股,佔比75%。我初步創業方案是像陳星天橋運營傳奇一樣運營我的網路遊戲,屆時肯定要引入其他合夥人,填補銷售渠道和運營渠道的缺失,具體股份比例肯定會隨之不斷變動。但是,我能保證,你的股份肯定是不可稀釋股份。”

不可稀釋股份,是融資術語。

許多人因為字面意思產生美妙誤會,覺得不可稀釋股份是平民創業者的利器,幻想重生到1999年,拎500萬元投資騰訊,索要40%的股份,簽署永不稀釋條款。然後,不管跑過來再多投資人,不管他們揮舞的是2000萬美元還是一億美元,自家的股份永遠是40%,從此高枕無憂攫取騰訊未來的數千億美元市值。

這種想法,是做夢。

白日夢。

不可稀釋股份,不是這樣玩的。

即使重生者運用法律知識,利用股權漏洞簽署了所謂的40%的永不稀釋條款,然後面對1億美元融資,無視董事會意見堅持自己必須維持40%股權。真出現了這種情況,結果肯定不是投資者和管理層屈服。而是原股東和管理層耗盡你的500萬元投資,掏空騰訊的所有固定資產,而後集體辭職和帶來1億美元投資的投資人組建新的馬甲公司。原股東一邊經營馬甲公司,一邊利用法律官司耗盡你的資本,待重生者處處窘迫時,再以低廉價格反向收購騰訊。

資本市場不是純潔小白羊,即使法律允許所謂的永不稀釋,資本家也絕不會乖乖遵守。

只要想融資,只要想上市,股權稀釋是避免不了的。

所謂的不可稀釋,通常是指權益的不可稀釋。譬如說,第一輪融資時,創業公司估值為一億人民幣,某投資者簽署10%不可稀釋條款;期間創業團隊玩砸了,第二次融資時,創業公司僅估值六千萬,這時所謂的不可稀釋條款才會生效。不可稀釋條款,只保護投資者合法利潤,只保護投資者的投資不被惡意稀釋,而非保護一口吃成胖子的貪婪,更不會保護你用500萬元人民幣攫取千億美元產值,這是投資界的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