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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說我跟她關係好?”
“我親眼看見的啊。”我說:“在那個會所門口,你不是還抱了她嗎?”
“會所?”沈墨琛眸色幽深,問:“哪個會所?”
“呃......就是,就是之前,我還沒有跟傅森走之前,你帶我去的那個會所,城北那個好像是。”
“城北?”
“嗯。”
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沈墨琛每天這麼多事,不見得能記得,於是我道:“算了,你應該不記得了。”我說:“反正我的印象很深。”
那天,心跳彷彿驟停,好像快要死掉一般。
自己愛的人,對另一個人好,恐怕也只有這樣的事情,能把一個人摧毀。
“那只是她滑到了,扶她一下而已。”他說:“你要是介意,以後我看見人摔倒都不扶了。”
“呃......這樣?”
“句句屬實。”
“那就算了。”我說:“你要是看見還是扶吧,不然我不就成了人家眼裡小心眼的人了嗎?”
“你覺得你心眼很大?”
“我不覺得。”我看了他一眼,揚起下巴,道:“但是要看是什麼事,什麼人。”
“還能是什麼事,還是能是什麼人。”他自通道:“自然是關於我的事,關於我這個人。”
我沒有狡辯。
兩天後,沈墨琛接到訊息,去了謝氏。
我給他打了領帶,竟差一點沒有把他勒住。
“對不起,我從來沒有給男人打過領帶。”
“算了,原諒你。”沈墨琛說:“手拿過來,我教你。”
結果幾遍之後,我還是隻能打得勉強能看,跟沈墨琛自己打的區別甚大。
於是我故意道:“一個大男人,這麼心靈手巧幹什麼,女人一樣。”
沈墨琛看著鏡子裡面的我,笑了一下,忽然在我吹上印下一吻,拉著我的手摸到某處。
“我是不是女人,你不是最有數嗎?”
我紅了臉,跑開。
這個男人,越來越不正經了,這孩子還在肚子裡呢,他這是什麼胎教!
等他下樓來,我才看見他的領帶還沒有換,還是之前我打的那個模樣。
“你......”
“怎麼了?”他換好鞋,我走過去。
“你還是換一下吧,這個不太好看。”到底還是怕他在人家面前出醜,畢竟真的不是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