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看來,剛發生不久,有沒有目擊證人?”我問小王。
“沒有目擊證人。”
“報案的人怎麼說?你能不能聯絡到他?”
“別人是匿名報案的,打的是公共電話,沒有透露真實資訊。”小王一邊說著,一邊將公共電話的資訊給了我。
公共電話號碼地址是城區北郊的,說明那個人是在北郊打電話的,這就非常的不符合常理,為什麼在南郊出的事,而報案卻是在北郊,況且北郊和南郊中間要穿過城中心才到。這到底是兇手不小心犯的錯誤,還是兇手專門有意而為之的呢?我暫且先不敢妄下定論。
“法醫,你檢驗過結果怎麼樣?”我問到正在檢驗屍體的法醫。
“周隊,我仍然不能判斷兇手的作案手段,不過有點像之前的兩個女性受害人一樣,很難驗出來,我需要回警局用儀器測量才能確定。”
“好!那就封鎖案發現場,將被害人帶回警局進一步的檢驗,還是派幾個人在這裡輪流值班。”
“好的,周隊。”
我們一行人剛回到警局,這個時候又傳來了舉報電話。
“喂,你好,警察局。”
“喂,警察同志,我在城區的北郊內河發現了一具男性的屍體。”
“好的,請留下你的聯絡方式。”
“我做好事就不留名了。”說完,那個人就掛了電話。
“什麼事?”我心中總有不祥的預感,便過去詢問那個小同志。
“周隊,有人舉報說在城區的北郊發現了一具男性屍體。”
“好,我現在就馬上帶人過去。”我便去太平間找老張和法醫,“準備一下,我們出去一趟,城區的北郊發現了一具男性屍體。”
“哦,對了,多留幾個人看管警察局,我總覺得這件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我給老張提了一下,“老張你也留在警察局,這次行動你不參加。”
我帶著一個小分隊,坐警車去了城區北郊。
這位被害人,和剛剛那個被害人,顯然是被同一個人所害,不過我不清楚為什麼兇手要把一個被害人放在城北一個被害人放在城南,為什麼要花這麼大的力氣。
而且這個被害人,渾身上下沒有受到一丁點兒的傷害,所以這次死的是兩個男性,可到底是為什麼?
看了這個被害人的情況之後,像之前一樣,把他帶回來警察局,封鎖了案發現場,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拍照,接下來就做進一步的調查。
回到警局之後,先是對他們的DNA進行採集,確定他們的身份,再查一查他們詳細的情況,希望能把這兩個被害人像之前兩個女性一樣聯絡起來。
“周隊,調查結果出來了。”小王一張資訊表遞給了我,“從調查資訊上看,兩個人並沒有直接的聯絡,住的地方也相距很遠,不過前一個被害者住在城區北郊 ,卻被害死在城區南郊;後一個被害人住在城區南郊,卻被害死在城區北郊。”
“不知道這個兇手到底是什麼意思?”小王說完了之後又插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