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若雲徹底決定從家裡出來的那天,是看到她嗜賭成性的生父收了一個男人的彩禮。
三千塊錢。
對方比她大了將近二十歲。
所以裴若雲當天晚上就連夜從家裡逃了出來,只揹著一個小書包,裡面有她從家裡偷的幾百塊錢,還有幾件為數不多的衣服。
她想,她才不要被賣。
她也不需要嫁給一個男人,乞求他給自己一口飯和一個住的地方。
她自己可以給自己。
那年她十七歲。
她坐了三天三夜的綠皮火車,逃到了離家很遠很遠的地方,誰都找不著。
她高中都沒念過,沒文化沒學歷,但幸好長得還算清秀好看,審美好,人機靈,嘴巴也不笨,所以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服裝批發市場裡幫人家賣衣服。
批發市場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裴若雲每天為了跟顧客推銷和討價還價,大概要費兩升的口水。
就是在這裡,她遇到了許嵐之。
他來買書包,去了隔壁的店。
他長得很高很瘦,穿淺灰色的牛津布襯衫,頭髮又黑又茂密,面板很白,眼珠的顏色很淺。
裴若雲在一秒內總結出了他身上的所有特徵,算是她在這裡上班練就的本事。
大概是他身上的氣質和這裡嘈雜的環境太格格不入,又大概是因為恰好那時店裡沒有客人,裴若雲站在店門口,不自覺多看了他兩眼。
隔壁傳來的說話聲也一清二楚。
他說他要買書包,結實耐用的就好。
隔壁的老闆給他拿了一個包,他試了一下,就直接付了錢。
整個過程十分迅速,連一句還價的話都沒有。
裴若雲知道行情,老闆報的價格虛高不少,顯然在拿他當冤大頭坑。
但他似乎沒有意識到。
裴若雲心想,真是個傻子。
視線又不自覺在他身上多落了幾秒,直到他離開。
許嵐之走後,隔壁的店主看她正往這看,衝著她高興地說:“看著沒有,這種人,一看就是大學裡那種書呆子,渾身上下就寫著‘快來宰我’四個大字,遇到這種人,不宰白不宰哦。”
裴若雲禮貌笑笑,沒回應。
她沒想到,後來她能再遇到許嵐之。
那天她和同事一起下班回家,繞了一條平時不常走的路,路過一箇舊書攤,書攤旁邊的人卻看起來眼熟得緊。
他正坐在書攤邊,捧著一本書看,封面叫什麼理性批判,總之看起來很高深的樣子。
他還穿著襯衫,只不過換了一件淺藍色,但是依舊很乾淨,垂頭看書時的脖頸線條也很好看。
鬼使神差地,裴若雲停下腳步,蹲下來挑了幾本書。
頭頂卻忽然響起一道聲音:“誒?我好像見過你,你是不是在服裝城那邊工作?”
裴若雲一愣,抬頭看向他,問:“你記得我?”
許嵐之合上手裡的書,點了點頭,“我記憶力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