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的我手上都有,給不給你就是我說了算了。”丁凡伸手拿起桌上的墨鏡重新戴在了臉上,看了一眼氣呼呼的夜鶯說道:“你沒有資格跟我談報酬的問題,這一點你很清楚,好在我不想欺負你,不然你今天一定不會坐在這裡了。”
“你想要大新聞我給你,甚至可以給你獨家新聞,但是你必須將自己知道的東西都跟我說出來,不然你也應該知道,就憑你登出來的這些東西,兇手完全可以找上你,因為你的行為讓他很擔心。”
說實在的,丁凡剛剛說道兇手的問題,夜鶯還真的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直到現在提醒了她之後,她這才想明白。
丁凡說的其實很有道理,自己的小命現在已經危在旦夕了,之所以被人先一步找到,其實已經算是自己的運氣好了。
這要是被兇手先一步找到,恐怕這會兒就不是坐在江邊喝茶了,都有可能被丟進江裡餵魚了。
而且丁凡說她沒有談判的資格,這一點她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手上任何的底牌都沒有,有什麼好談判的,人家沒有直接將她抓回去,其實就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我可以告訴你,但是我說出來的東西,對於你來說,未必有用!”夜鶯經過了深思熟慮之後,還是決定這一次跟丁凡合作的好,至少跟他合作之後,自己並沒有什麼損失,甚至今後或許會有一些好處,比如說那個獨家新聞就是她現在最想要的。
“嘴上在你身上,說不說那是你的自由,但是有沒有用,這是我需要判斷的。”夜鶯的反應,完全落在了丁凡的計劃之中。
畢竟關於這個殺人兇手的事情,說出來對於她來說,並沒有什麼影響,真的有什麼證據的話,留在她的手上,簡直就跟催命符一樣,兇手當時未必沒有看到她,搞不好都有可能直接殺上門來。
跟警方合作,現在就是她唯一的出路。
“韋志安死的當天,我確實就在現場,而且我親眼看到了一個身材魁梧的男人,出手殺了他!”
丁凡期待了半天,想不到最後只是得到了這麼一個模糊的結果。
身材魁梧這一點,從一開始丁凡就已經猜到了,不然之前的麻六,兇手都不一定能對付的了。
“詳細的細節!”丁凡聽這話,著實有點不耐煩了,伸手在頭上抓了兩把說道:“你在想想看,你當時還看到了一些什麼東西,只是身材魁梧這一點,我很難找到新的線索!”
“我不是不想幫忙,希望你也能理解我一點!”夜鶯一聽也有點急了,湊近了身體壓低聲音說道:“我現在之所以還活著,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為我當時跟兇手還有一定的距離,我是看到了有人在動手殺人,但是我的距離已經是我最大限度的靠近目標了。”
“我只是想要找到韋志安跟女明星來往的證據,所以我的位置並不是很靠近,當時還是晚上,我所能看到的東西,其實已經是極限了。”
夜鶯說的客觀原因,其實也不是完全不存在,這一點丁凡甚至也能理解。
畢竟跟蹤別人,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這還是一個技巧活兒。
保持一定的距離,對於她來說也是在保證自己的安全:“距離很遠,你是怎麼確定你看到的人就一定是韋志安那?”
“你也說了,大晚上的,想要看清一個人的臉都是十分困難的事情,你連兇手都看不輕,說明你根本就不可能看到韋志安的臉。”
夜鶯被丁凡的話頂住了,沉默了片刻才開口說道:“其實我之所以能確定遠處的人就是韋志安,很大一部分原因,還是因為他的車子。”
“韋志安死的那天,他是從華清池洗浴中心出來的,我有朋友在那裡盯著他,中途他的車子沒有停下過,所以我才能確定,當時從車上下來的人,一定是他。”
難怪之前她說自己等在一個比較遠的位置,但最後還能確定死者的身份了。
原來當天晚上盯上韋志安的人可不只是兇手一個人,很有可能這個人的跟蹤,就連兇手都沒有發現他。
“盯梢的人去哪裡了?”丁凡皺著眉頭急忙對夜鶯問道:“馬上找到這個人,你不知道的東西,我想他應該是知道的。”
“幫我查清楚這件事,這很有可能是一個重要的線索,只要你能幫我找到這個人,我可以帶你參與這個案情的調查,保證比你偷偷拍攝的東西要更加詳細的多。”
參與案情的調查,這是以前任何一個記者都拿不到的機會。
這種機會以前都是有門路的知名記者才能做到的,像她這種才剛剛工作兩年的小記者,根本就沒有這種人脈,想不到這個機會現在就出現在自己的面前了,夜鶯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掏出手機就給自己的朋友打了電話。
巧合的是,夜鶯的電話還沒有打通,丁凡的電話也響了起來,兩人相互看了對方一眼,似乎有點詫異,這個電話來的時間是不是有點太巧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