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個老美,同樣是老套路。
這個叫史密斯的中年男人,據說是YouTube戶外頻道的負責人,如果從職位上來看,他跟斗娛TV的趙凱應該是差不多級別的。
但是,畢竟人家的影響力擺在那兒,YouTube的頻道負責人,要比鬥娛略勝一籌。
史密斯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裝,帶著一個女秘書,一看就是公司高管的人設。
但一見到林楓,他便一改高冷,滿面笑容。
進門之後,兩人寒暄了一會兒,然後直奔主題。
史密斯接過秘書遞過來的合同,遞給了林楓,“林先生,這是我們擬定的簽約合同,您先看一下,有什麼不滿意的,可以提出來的。”
林楓接過合同,仔細地檢視了起來。
沒有意外,合同是全英文的。
但作為一個外語系畢業的高材生,這個根本難不倒林楓。
上面寫的很清楚,簽約的方式就是等級分成制,與鬥娛TV差不多。
唯一不同的是,他們把長約、大神約、白金約這些級別,換成了C級、B級、A級和超A級!
而林楓手中拿的這份合同,正是超A級主播的簽約合同。
與其他的“代孕”合同不同,這份合同的自由度非常高。
利益分配也比較合理。
沒有工資,也沒有什麼所謂的勤奮獎勵。
但是,上面寫得清清楚楚,所有的禮物收入全部歸林楓所有,且是個人全版權!
YouTube方面,只收取相應的海外宣傳渠道費。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費用,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計。
這絕對是一份誠意滿滿的合同,可以說,YouTube方面,絕對是捨棄了很大一部分利益的!
但作為甲方,油管也是有要求的。
一,林楓所有已播出和未播出的影片上,必須全部打上自己網站的LOGO。
二,在必要的時候,他本人要配合平臺進行宣傳。
也就是說,他們所看中的,並不是林楓的吸金能力,而是林楓在戶外方面的影響力!
畢竟,YouTube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影片站,本身就流量巨大,吸金能力也相當強悍。
每年光是廣告費,就已經是天文數字了。
要知道,人家打得可是國際廣告!
所以,與其說是簽下林楓,倒不如說是跟其合作,藉助他“戶外達人”的身份,和“荒野求生”的熱度,給自己打個大大的廣告,擴大戶外頻道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