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整個辦公區域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過了好一會,辦公區域響起嘈雜的議論聲:
“劉子夏不是流行歌手嗎?怎麼還會唱搖滾歌曲啊?”
“天吶,天吶,要不要這麼勁爆?”
“維哥,你不會是在騙我們吧?”
辦公區域的工作人員們,臉上全都帶著震驚和不可思議的表情。
不同於其他報社,作為娛樂報的工作人員,他們清楚流行音樂和搖滾音樂的區別。
流行音樂具有大眾性、時尚性、快速更替性、參與性,而搖滾音樂是快速的、適於跳舞的、容易讓人記住的。
倒不是說流行音樂歌手不能去唱搖滾歌曲,一般來說,流行歌手很難把搖滾歌曲唱到極致。
但是這一點,在劉子夏身上似乎完全不存在,兩種完全不同的音樂風格,不論是創作詞、曲,還是演唱,都被他演繹地淋漓盡致。
如果非得用一個詞來形容的話,那就是崔惲用的那個詞:完美!
“真是他嗎?”潘傑愣了一下,還是有些不敢相信,有點太夢幻了。
“是他!”李維點頭,“他們是唐朝酒吧駐唱歌手比賽的第一名,最後的時候,還和演員陳和合作演唱了一首歌曲。”
“還有陳和?”
潘傑一下子激動了起來,衝著辦公室大吼道:
“把有關昨天劉子夏召開記者會的新聞從頭版撤下來,給我上這個!李維,頭版的撰稿就交給你了,給你一個小時,能不能趕出來?”
“這個……”李維有些囧,這有點困難啊!
“這什麼這?”潘傑眼睛一瞪,“一個小時趕不完頭版的稿子,你就給我打掃一個月報社的衛生,保潔大姐的工資從你獎金里扣!”
“是!”
李維都快哭了,我不就是遲到了10分鐘嗎,至於這麼狠嗎?
“金浩,你現在帶著韓倩立馬去唐朝酒吧。”潘傑繼續下命令,“看看還能不能看見劉子夏、陳和還有汪利!要是沒見到人的話,你們倆就別回來了!”
“是,潘社!小倩,走!”
一名扎著小馬尾辮,穿著一身休閒服的矮小青年男子,站起身來招呼了小實習生一聲,就直接往裝置部走去。
畢竟是採訪,需要帶上麥和攝像機、還有高畫質照相機,而報社的採訪裝置都在裝置部集體存放,出外景的話,需要他們自己去領取。
於是,整個餘杭娛樂報都活躍了起來。
……
劉子夏可不知道昨天在唐朝酒吧裡,有一個餘杭娛樂報的記者。
從銀行取了錢交給任秋萍之後,劉子夏直接開車,把這四個女孩送到了餘杭第一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