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電影院時常會保留一些好的位置,供現場買票的影迷購買。
所以,這些影迷們還是有機會買到座次好的位置的。
就在電影院線火爆的電影預售票場面出現的時候,對華夏而言很重要的一件事,也在這時候轟然爆.炸。
文娛協會官方微博,更新了一條最新的動態:
“為弘揚華夏民族藝術、普及音樂知識、發現和推出聲樂人才、引領和推動華夏聲樂事業的發展,滿足大眾的藝術生活需求。
我會已經委託京華榮達影視公司策劃,文星娛樂傳媒集團、中誼傳媒集團、港島興盛影視公司以及橙光傳媒集團,共同承辦一場音樂賽事,《華夏歌手大獎賽》!
屆時,這場音樂賽事將在央視播出,請各位喜歡音樂、愛音樂的歌手朋友們,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參與報名,謝謝!”
微博內容很精煉,但是所要表達出來的意思卻是足以讓整個華夏娛樂圈震撼的。
那些比較關注華夏娛樂圈、音樂圈的網友們,第一時間發現了這條微博,並且就此展開了一系列的討論:
“我去,文娛協會這次公佈的訊息,讓我想起了上一次他們釋出的資訊。”
“又是一個面向全國的盛事,而且還是比賽類的。”
“好像僅僅限於那些歌手吧?不知道咱們這些普通人能不能參加……”
這些網友們下意識地想起了去年五六月份的時候,文化宣傳.部門與文娛協會,在央視1套舉辦了一場新聞釋出會。
在新聞釋出會上,他們共同宣佈了一項活動,那就是:文化宣傳.部門委託文娛協會,面向全國徵集‘華夏特色文娛’節目!
這項活動沒有規定具體的結束時間,也就是說長期有效!
從公佈活動到現在,也有一年左右的時間了!
這段時間,經過文娛協會專業人士的甄選,入選‘華夏特色文娛’的節目也有不少了,但是真正的優秀作品還沒有作出評選!
在這種情況下,文娛協會竟然又搞了一個新的活動,而且新活動還是比賽類的?
這場比賽,面向全國的歌手!
不對,‘歌手’這個詞還是比較難界定的,它泛指演唱歌曲及其他聲樂作品的娛樂業人士,也用於自稱。
比方說那些歌唱明星,他們是歌手;流浪街頭,用唱歌的方式賺取生活費用的人,也是歌手;在酒吧裡面駐唱的人,也叫歌手……
甚至,就連娛樂公司裡面,負責培訓練習生去認識音符、怎麼去發聲、如何去更好地進行演唱的老師們……也可以稱之為歌手!
那是不是說,所有喜歡唱歌、熱愛唱歌的人,都能參加這場比賽?
網友們對這個活動好奇心滿滿,紛紛對微博進行評論以及轉發。
短短的時間裡,從鮮浪微博到企鵝網,再到百渡、搜狸……
本來已經被各大電影院、影城的預售票,搞得極其火爆的各大社交網站,這個時候突然轉變了風向,都在談論、議論起這件事。
鮮浪微博、百渡、企鵝網……所有的網站娛樂版塊,都被屠版了:
“這比賽可以啊,就是不知道參賽資格由誰去界定?”
“歌手的定義範圍很廣,我覺得喜歡唱歌人,應該都算歌手吧?”
“我看這是一次機會,一次可以出道的機會……”
網友們針對這件事開始了各種猜測,同時對‘歌手’這兩個字的定義也多了很多猜測,很多人甚至都覺得自己是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