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晉傑已經交待了上次那單碎屍案,是他們開車撞死人,利用屍體騙保險金。
至於李文芳背部身中多刀而死,我們手上,只有在外面一百米的草叢裡,找到的那把刀,是不是兇器,要化驗過才知道!
人證還沒找到,希望大家多下點心思,儘快破案!”
又是討論案情,雷肖鳳在上面娓娓而說。
“我們之前查了幾天,居本可以鎖定三個人,李文芳的丈夫方晉傑,情夫外科手術醫生,方晉傑那個保險小姐情婦!”
頓了頓,向許志成問道:“志遠,上次你推測的一點不錯,但殺人的事,講求的是證據,這件事你怎麼看?”
&n,我看過死者的傷口,幾乎刀刀插到肋骨,但那把刀是新的,刀尖鋒一點磨損都沒有。
我認為兇器是特意扔在外面,為了嫁禍,上面肯定有方晉傑的指紋!
而且殺人是為了嫁禍給人,肯定經過精心的佈置,想找證據,可能會有很大的難度!”
“這次可以肯定是他們三個嫌疑人,孟波你們把人派出去,鎖定他們,再找他們錄一份口供!”
&n!!!”
許志成和李忠義兩個新人找到那個李文芳的情夫,錄了一份口供,向醫院打聽,死的時候,證明他昨晚在做手術,可以排除他!
方晉傑說去修車,在後門出去,消失了兩個小時,當即扣留了他。
而張大勇去找保險小姐到警察局配合調查,案發時正在健身館健身,有門衛做證人。
現在只有李文芳的情夫可以確定排除出外,至於保險小姐,只有一個門衛,有待調查。
似乎所有證據都表明是方晉傑做的。
後來又有鄰居大媽,看到西裝男背影,到警察局認背影,雖然認出不是方晉傑的背影。
當時正是午夜,或許有些出入。
&n沒有被許志成說的推測影響,但也沒像原來那樣,一口咬定就是他。
況且上次拿回來的兇器檢測過,已經確定是新刀,不是兇器,捈上血跡,有他指紋,並不是兇器。
“繼續去查方晉傑和他的情婦,儘快找到證據!”
討論了一個多小時,集合資料,沒找到線索,Madam好像也沒著急!
“志成,現在你有什麼想法?”
“想告方晉傑行兇證據肯定不足,他那裡也沒什麼突破口,這個時候還是先重點找他情婦。
那個門衛雖然證明那晚去健身館,但中間這段時間,是不是在健身,還要再查查,可能會有突破呢!”
上次去問門衛的是孟波和毛德芬,如果張大勇去問話,可能已經知道她出去過了!
記得方晉傑有幫李文芳定過戒指,就是不知道在哪裡。
他沒說,自己又不能猜出來!
&n想了一下,說道。
“十點鐘進去,兩點多鐘出來,三更半夜健身四個多小時,這段時間正是李文芳死的時候,我始終覺得有問題!”
“張大勇,既然有懷疑,你們去查查吧!”
&n!!”
許志成和李忠義跟著過去,反正在警察局也做不了什麼,美名曰,去學學東西!!
“又問?上次不是說了嗎?”
“阿伯,我們想知道你怎麼知道那麼清楚的,那麼多人你都記得?”
或者上次孟波問話,也只是確認一下,沒往其他方面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