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方懷仁還真有這個想法,只不過他知曉吳大勺最是高傲不過,這些話是斷斷不可說出來的。
“這倒不是……”方懷仁話還沒說完,便被吳大勺打斷。
“既是如此,那又如何上不得這個菜?”吳大勺冷哼了一聲,斜眼瞥了方懷仁一眼:“掌櫃的放心,我這燉兔子肉絕對比沈記所謂的滷兔子要好吃的多,到時候也讓掌櫃的瞧一瞧,誰高誰低!”
吳大勺撂下這麼一句話之後,一甩袖子走了。
方懷仁在後頭也不能說什麼,只能由著他去。
索性不過是上個新菜,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回頭和沈香苗解釋一兩句,估計也是沒事兒了。
方懷仁沒想別的,去前堂忙去了。
沈香苗不知道這事兒,晚上忙完回來,不顧天色已晚,仍然試著開始做了滷兔子肉。
同大部分的滷肉製作方法相同,汆燙瀝乾水分後,放進老湯中慢慢燉煮,大約一個時辰後,待兔子肉熟爛入味以後,撈出晾涼後就可以食用。
兔子肉性涼味甘,質地細嫩,本就味道鮮美,如今拿了老湯燉煮,滷出來之後的味道更是十分好吃。
呂氏平日裡就算是吃慣了沈香苗的滷味,如今嚐了這滷兔子肉之後,也是連連誇讚:“這肉吃起來,倒是比雞肉還要鮮美一些。”
沈香苗也片了薄薄的一片放在口中,咀嚼了一會兒:“尚可,單吃還是少了些味道,不如搭配芝麻辣椒油來吃,味道更好。”
說罷之後,蘸了辣椒油又送到口中。
鮮美醇厚的美味,立刻在口中蔓延開來。
沈香苗也是嘗過許多美味,如今倒是有些被自己征服的感覺,頗有些陶醉的眯了眯眼睛。
滷兔肉最好,放到隨身空間裡頭儲存,盤算著明日一起拿到沈記去賣。
第二日的晌午,大家發現,沈記的滷味中多了一項滷兔子,而月滿樓牆上掛著的木牌選單裡,多了一個燉兔肉。
來吃飯的人中,很多人也都注意到了這些,然而大家也似乎都不約而同,直接選擇了沈記的滷兔子。
道理嘛,很簡單。
沈記的滷味好吃啊,肯定比月滿樓裡頭的燉兔子好吃!
加上沈香苗也會做生意,整隻、半隻、只要腿或只要頭的都可以單賣,反正沈記的滷味味道好,哪怕就剩個骨頭架子,也有人買回去啃啃,啃完還得吮吮手指頭。
因而這兔子肉,剛開始賣,不一會兒的功夫,就賣了一半出去。
沈香苗瞧在眼裡頭,樂在心上,手下的砍骨刀也是沒停,嘭嘭的剁著。
沈文韜的嘴角更是咧到了耳朵根:“香苗姐,我說什麼來著,但凡是你做的,指定賣的好的很呢!眼看不用等到晚上,晌午就能賣的差不多了,估計得讓馮叔多送些兔子過來才是呢。”
“嗯,是得多送些兔子,再多送十隻就好。”沈香苗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