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吳大勺瞧了瞧鍋裡頭的兔子肉,拿大鐵勺攪動了一下,又看了看肉的成色:“大約再燉上半個時辰就好。”
“好嘞。”常三答應的十分乾脆。
吳大勺畢竟年紀略大了,如今也是容易疲倦的很,便到屋子裡頭去躺上一會兒。
常三在這邊仔細照看著火,按照吳大勺所說的時間燉煮了半個時辰,熄了灶裡頭的火,看吳大勺和其他夥計也都睡了,批了件深色的衣裳,躡手躡腳的開了後門。
快速閃了出去,輕輕的關上門,常三從後門的小衚衕裡穿梭,到了一個不起眼的拐角處。
一個叫做隴成的人正在那裡等著他,瞧見常三過來,點頭哈腰:“三哥,你可算來了,兄弟我在這蹲的腳都麻了!”
“哼!”常三從懷裡頭摸了一個銀裸子出來扔向隴成。
隴成敏捷的伸手接住,擱嘴裡咬了一下,寶貝似得藏在懷裡頭。
“今兒個的事兒乾的不賴,這錢拿回去治傷,剩下的拿去喝酒。”常三淡淡的說道。
隴成是隴家村出了名遊手好閒的地痞,平日裡遊手好閒,偷雞摸狗的事兒也常做,瞧著長得也是十分不正派,可今兒個的事兒做的還算漂亮,常三出手倒也十分大方,比預先說的,多給了一兩的銀子。
“得嘞!”隴成多得了銀子高興不已:“說起來那吳大勺年紀大了,力道也小,這臉倒是沒什麼大事兒,就是疼上兩天,倒是拿方掌櫃許了我好幾頓的飯菜,我這幾天得去吃個痛快,三哥這錢,剛好拿來打酒喝。”
隴成說罷,衝常三拱了拱手:“成了,天色不早,三哥早點歇著,兄弟我就先告辭了,往後有這種事兒,三哥還叫上兄弟我,保證給你做的漂漂亮亮!”
“去吧。”常三略點了頭。
打發走了隴成,常三四處張望了一番,快步饒了幾條小街,到了另外一個院落中去見肖萬德。
肖萬德這會兒正坐在桌前喝酒,上好的女兒紅,自斟自飲,下酒的小菜更是精緻,雖是一個人,也是七八個小菜,邊吃邊喝,有滋有味。
瞧著常三走了進來,肖萬德略抬了抬眼皮:“今兒的事兒,辦的順利?”
“十分順利,吳大勺和沈香苗兩個人打起了擂臺,約定明日起三日之內,看誰賣的兔子肉多,若是沈香苗輸了,沈記便要搬走,若是吳大勺輸了,便要向沈香苗斟茶認輸。”常三答道。
“好!”肖萬德聽了這話,臉上笑意更濃滿是肥肉的臉上擠出來了笑容,笑的本來就小的眼睛完全成了一條細縫。
片刻之後,又是一句:“很好!”
看肖萬德如此高興,常三知道今天的他算是立了大功,本微微前傾的身子,略挺直了一些。
肖萬德臉上笑意不減,將面前杯子裡的酒一口喝乾:“如今這兩個人鬧了起來,怕是那方懷仁十分頭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