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馬》終於完結了,20萬字的篇幅,用上“終於”這個詞似乎不太妥當,但對我而言,的確是“終於”。
在我原本的構思中,走走離婚後,陸為會進入到追妻模式中,走走也會接受他,這種劇情很正常,也很好看,虐來虐去,拉拉扯扯,愛情小說嘛,我也一貫這個風格。
但除了我想快點完結,另一個原因是,我真的覺得走走很苦,陸為對她的傷害,已經是無法彌補的,用所謂的愛情、所謂的婚姻,根本無法彌補不了,那只是另一種養寵物的方式。
我覺得走走被困住了,所以到了最後,我想讓她的天地更廣闊一些,不在華城,在一個陌生的城市,她定居了,定居的意思是,她的家在那裡了。
所以最後的結局,我只寫到她回國辦個人攝影巡迴展,屬於開放式結局,如果讀者們覺得她會留下來,那她就會留下。
但我個人來說,我覺得走走最後還是會走,可能在溫哥華,她已經有了新的愛人、朋友,可能她已經對陸為一笑泯恩仇,當她不在乎他了,連仇恨都沒有了,陸為等到的,只是一個懶得和他計較從前的全新的胡走走。
不過大家也可以跟隨自己的心意暢想。
處於同樣境遇的我,也覺得自己被困住了,對於父母和身邊的所有人來說,結婚生子是我目前唯一該走去的方向,我的工作已經進入到了重複階段,一成不變,沒有什麼新鮮的人或事,我也想要有新的出口,有不一樣的天地,暫時我還找到方向。
過年那一陣子,因為自我懷疑和一些煩心的事,一度想要封筆再也不寫文了,但如今發現,寫文是我單調的生活中,唯一有點新意的事情,即便代價是我的頸椎、腰椎、手腕,龜速的碼字速度真的傷不起啊……
囉嗦了這麼多,最後感謝大家的陪伴和支援,下一本再見。
《走馬》第113章 後記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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