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走走回到家,藥效上來以後就開始出血,她有些難受,換了睡衣躺在床上。
想了想,她發訊息問小夏:「今晚活動柳眉和陸總一起去的嗎?」
小夏:「對,今天晚上她和陸總一直在一塊。不過結束了以後陸總沒和她一起回絹湖。」
絹湖是陸為住的別墅區。
胡走走心下明瞭。
之後周盛給她打電話,說道:“走走,睡了嗎?”
胡走走有氣無力道:“還沒。”
周盛道:“明天尚莎年中盛典,我收到了邀請函,可以帶女伴,我給你準備了禮服,你和我一起去吧。”
胡走走道:“怎麼也不問我意見,就預設我要去,禮服都準備好了?”
周盛道:“你是我女朋友,這種場合不帶你去,帶誰去?”
他聲音涼涼的,話裡卻很有溫度。
胡走走猜著是上回在尚莎,她放棄走人,周盛孤僻自傲,卻也曉得什麼是看人下菜碟。所以這次想帶上胡走走,讓旁人都眼熟她。
胡走走本就想有個機會見到柳眉,這正是好機會,當即答應下來:“好。”
掛了電話,又覺得十分有意思,在她逃婚之前,周盛待她倒是沒這麼看重的,一些活動晚宴都沒跟她提起過,而眼下卻這樣重視她,要把她和他綁在一起的意思,也不嫌她給他掉價嗎?
難不成,周盛那天說的“我還是想和你在一起”,竟然是真的?
胡走走才不信會有人願意愛她。
她相信愛情,崇拜愛情,卻不相信愛情會真的降臨在她身上。
胡走走是有點時尚恐懼症在身上的。
比如經過很多網紅潮人美女多的商業街或店鋪時,胡走走都會稍微低下頭,步伐加快的離開。
胡走走倒不土,她的品味和穿搭很不錯,只是不自在。
更別說在這種時尚雜誌主辦的盛典活動了,全是漂亮的帥氣的小生小花,還有一些網上流量很大的紅人,整個會場上一眼望去,視覺盛宴。
胡走走穿著一身墨綠亮片一字肩長裙,裙襬剛到腳踝,腳上高跟鞋是周盛的品牌,他特意給她找的低跟,他知道她穿不慣高跟鞋。
胡走走很少穿的這麼正式,不過這樣打扮一番倒是還挺好看。
她特意還戴上了前一夜陸為送她的珍珠首飾,蓬鬆的黑捲髮下,她杏眼紅唇,耳上是瑩潤的珍珠耳釘,還有那脖子上,也是一圈珍珠項鍊,實在太趁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