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長話音一落,酒吧裡面頓時呼聲滿天!
“這位神秘先生不願意透露姓名,但是他現在就在場內!”店長高聲呼喊“讓我們把這一刻的掌聲和愛奉獻給那位神秘先生!感謝他!”
伴隨著雷動的掌聲,這一晚的巔峰悄然到來,雖然不知道那位神秘先生的身份,但是在場的人無不驚歎對方的出手闊綽,甚至有些年輕漂亮的女人已經對那位神秘先生心生嚮往。
可那位神秘先生卻再也聽不見任何聲音。
莫銘呆呆地坐在vip包房裡,耳邊沒有掌聲沒有歡呼,沒有震耳欲聾的音樂,只存一片寂靜的世界,他那雙仍泛著醉意的眸子怔怔地盯著手裡的一個小本子,翻開第一頁,右下角用他熟悉的筆跡簽著三個字。
賀沫沫。
十分鐘前,連哥找到了自己並且把這個東西交給了他。
有一瞬間真恨連哥啊,明明不想回憶的人了為什麼偏偏要讓他想起來呢?就算回憶起來了又有什麼用呢?半個月過去了賀沫沫也沒有被發現不是嗎?
警察都找不到了,他有什麼用呢?
莫銘突然仰頭“你不是很厲害嗎?連定位都會用了,我現在把所有定位都開了,你來找我啊!”
這句話似乎是對著空氣說的,只有莫銘一個人知道,他有多希望那個傻乎乎的小女孩能再次出現自己面前。
包間之外,是一群年輕人的狂歡,是不計其數的香檳被開啟的響聲,是炫酷的燈光,是不間斷的各種嗨曲。
空調的風把女孩的小本子吹開。
“十月二十號,又遇到了那個奇怪的男人,但是這次他幫了我和連哥,他還戴著我的髮帶,這是不是證明他喜歡我呢?”
“十月二十一號,擔心連哥的傷勢而反覆睡不著覺,嗯,莫大少的懷抱很溫暖。”
“十月三十號,和他一起去逛商場,我不喜歡穿裙子,但是他說穿著很好看。”
“十一月十五號,逛商場碰到了一個紅頭髮的女人,我不喜歡她,更不喜歡他看她的眼神。”
“……”
最後一頁用粉色的筆寫上了女孩最喜歡的東西。
“喜歡和莫大少一起吃的紅燒牛肉麵。”
“喜歡莫大少買的溜溜梅。”
“喜歡莫大少為我挑的衣服。”
“最喜歡和莫大少一起了。”
莫銘心口一陣發酸,女孩的本子上從始至終沒有一句明確地寫過喜歡他,卻滿滿的都是愛。
甚至到了最後,那個傻乎乎的女孩都不知道你的名字,卻說什麼最喜歡和你在一起?
可笑嗎?
你終於把最愛你的人弄丟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