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羽最終答應了潘森,跟著他去尋寶。
兩個人就具體的協議進行了充分的討論。
“如果找到寶物的價值超過五千萬美元,那麼銅人歸朱羽所有。
如果寶物價值未達到,朱羽將有權得到寶物價值的三成,並以兩千萬美元購得銅人。”
這是最後兩個人協議得出來的結果。
經過公證的那種。
朱羽覺得,潘森比他父親彼得做事講究多了。
至少在交易方面,讓人放心的多。
兩個人都沒聊起翡翠的事情,彷彿忘記掉了一樣。
潘森告訴朱羽:
“大約在一個星期後出發,具體的時間兩天內我會通知你。”
然後潘森就匆匆離開了。
朱羽則去找來了冉傑。
“你打算去?”冉傑有些意外。
朱羽為的不去,讓他狙殺了彼得。
現在他又要去,什麼意思?
“我有非要去的理由。”朱羽沒有提針灸銅人。
在老美這邊呆了一段時間,他大約知道了老美一部分人的思維。
像潘森,他的確是可以拿翡翠和銅人去向華夏人換一筆錢。
而且這筆錢肯定還不會少。
但他志不在錢。
如果志在錢的話,彼得死後分遺產的時候,他就不會只要一個只有一個傳說的虛無縹緲的島了。
當然,得到翡翠和銅人對他來說代價不高,所以他出得起價。
畢竟老美雖然在意古董,但更在意自己。潘森則更在意他才是繼承彼得遺志的兒子。
當然他也相信那個傳說,相信只要找到了寶藏,他一定會成為家族裡最富有的人。
“總之,現在我們兩個一起去,你做好準備。”
老闆既然吩咐了,冉傑也沒意見。
最多就是危險一點而已。
以朱羽的性格,不會吝嗇。